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齐翔转2”转股价格的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齐翔转2”转股价格的公告
2023年07月12日 01:56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齐翔转2”转股价格为:5.69元/股 ;

  2、调整后“齐翔转2”转股价格为:5.53 元/股 ;

  3、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2023年7月19日。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根据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齐翔转2”、债券代码“128128”)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 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 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 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 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 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 规定来制订。

  二、本次“齐翔转2”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计算过程

  1、2022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

  公司将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18日;除权除息日:2023年7月19日),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599974元(含税)。

  2、计算过程

  根据上述转股价格调整依据,“齐翔转2”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5.69元/股调整为5.53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P1=P0-D=(5.69-0.1599974)=5.53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19日起开始生效。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3-070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23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1.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842,788,82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54,846,212.48元(含税)。

  由于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公司以分配总额不变为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2、因公司可转债(债券简称:齐翔转2,债券代码:128128)在转股期内,公司总股本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了变化。截止2023年7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为2,842,833,993股,公司可转债已于2023年7月11日起暂停转股。

  3、根据“分配总额固定”的原则,按公司总股本2,842,833,9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9997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4、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5、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2,842,833,9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9997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439977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1999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9997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7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7月1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7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7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7月11日至登记日:2023年7月1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齐翔转2,债券代码:128128)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齐翔转2”转股价格为5.69元/股,调整后“齐翔转2”转股价格为5.53元/股,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23年7月19日。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齐翔转2”转股价格的公告》。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杨坡路206号

  咨询联系人:车俊侠 陈婉君

  咨询电话:0533-7699188

  传真电话:0533-7699188

  八、备查文件

  1、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 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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