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凌微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于2023年3月28日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30日披露的《关于参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同意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泰凌微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泰凌微电子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要求开展后续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有泰凌微电子1,786.19万股,持股比例9.92%。目前泰凌微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时间、发行价格尚未确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暂无法确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泰凌微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续进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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