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3年07月08日 05:14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农村商业银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500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富江南之瑞禧系列JR1901期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31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2年12月8日,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蔡征国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详见2022年12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一、 本次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情况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向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购了“富江南之瑞禧系列JR1901期结构性存款”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上的《丽岛新材: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其中的产品2于2023年7月7日到期赎回,收回本金3,000万元,收到理财收益28.37万元。

  二、 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 委托理财的目的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收益。

  (二) 资金来源

  1、 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77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222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59元,共计募集资金50,078.9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2,00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33030004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2018年4月20日、2019年4月29日、2020年4月28日、2021年4月28日、2022年4月25日、2023年3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 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1、公司全资子公司丽岛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近日与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将闲置募集资金转入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开立的理财专用结算账户(账号:1142900000024260)购买了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 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理财产品均满足保本要求。

  2、公司财务部将跟踪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所投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3、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及相关损益情况。

  此次,本次公司委托理财购买的产品为保本型产品,因此该产品风险程度属于极低风险,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三、 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 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a) 产品名称:富江南之瑞禧系列JR1901期结构性存款

  b) 产品性质:机构结构性存款

  c) 产品代码:JR1901;子系列代码:JR1901E22109

  d) 风险等级:一级(低)

  e) 产品起息日:2023年7月11日

  f) 产品到期日:2023年8月11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g) 产品期限:31天

  h) 观察日:2023年8月8日

  i) 挂钩标的:欧元兑美元即期汇率(东京时间下午15点彭博“BFIX EURUSD”页面公布的欧元兑美元汇率中间价)

  j) 本金及收益:

  1)如本结构性存款成立且投资者持有该结构性存款直至到期,则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向该投资者提供本金完全保障。

  2)按照挂钩标的价格表现,向投资者支付预期年化收益率区间为1.32%或3.30%或3.40%,具体参见“收益说明”。

  3)本金及收益在到期日兑付,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4)计算基础:实际天数/360。

  5)投资者实际年化收益率为根据挂钩标的的表现确定的最终收益率。详见收益说明。

  k) 收益说明:挂钩标的价格期末较期初的变动情况X=期末价格-期初价格。投资者预期年化收益率分下述三种情况:

  情况1:X〈=-0.0023,则投资者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40%;

  情形2:-0.0023〈X〈=0.12,则投资者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30%;

  情形3:X〉0.12,则投资者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32%。

  l) 投资金额:1,500 万元

  (二) 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产品募集资金由江南农村商业银行统一运作,按照基础存款与衍生交易相分离的原则进行业务管理。募集的本金部分纳入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内部资金统一运作管理,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费的缴纳范围。产品内嵌衍生品部分投资于汇率、利率、商品、指数等衍生产品市场,产品最终表现与衍生产品挂钩。

  (三) 产品收益测算依据

  本产品浮动收益部分与欧元兑美元即期汇率(东京时间下午15点彭博“BFIX EURUSD”页面公布的欧元兑美元汇率中间价)在观察期内的表现挂钩。投资者收益取决于欧元兑美元即期汇率(东京时间下午15点彭博“BFIX EURUSD”页面公布的欧元兑美元汇率中间价)在观察期内的表现。

  (四) 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说明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本金完全保障型产品,期限为31天。产品到期后赎回,该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所购买的均是本金完全保障型产品,风险水平很低,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 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基本情况

  ■

  (二)、受托方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等关系说明

  受托方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三)、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对受托方江南农村商业银行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受托方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

  五、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人民币254,337,722.82元,本次委托理财的金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5.90%,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六、 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七、 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2022年12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蔡征国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详见2022年12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八、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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