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媛)7月5日,四川证监局发布公告称,经查,何宁在第一创业证券股份四川分公司任职期间,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为一般从业人员,存在向个别客户提供股票投资建议的行为。由于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何宁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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