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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 摩根双季鑫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获2023年3月30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722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自2023年7月24日起至2023年8月4日止,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维权)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新华信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的代销网点和本公司的贵宾理财中心和电子交易系统同时发售。
具体的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事项请见各代销机构在当地主要报纸上刊登的公告或在各代销网点发布的公告。
对于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9 4888咨询有关购买事宜。
5、本基金发售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募集期内的最高募集规模为2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若募集期内认购申请金额全部确认后募集规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则所有的认购申请予以确认。否则,本基金管理人将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募集规模的有效控制。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由各销售机构根据其业务规则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请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
7、募集币种:
人民币。
8、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分别公告,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9、基金的面值:
每基金份额的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10、最低认购限额:
基金投资者首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下同),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每次人民币1元。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11、发起资金的认购:
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基金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少于3年,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基金发起资金的认购情况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
12、基金的最低募集金额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本基金的总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13、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每个投资者仅允许开立一个本公司基金账户(保险公司多险种开户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开立多个账户)。发售期内各代销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请投资者注意,如同日在不同销售机构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可能导致开户失败。
14、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申请手续可以同时办理。
15、销售机构(指本公司代销网点和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或电子交易系统)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基金投资者在基金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每笔认购费用单独计算。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投资者可在其认购后的二个工作日后通过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或其认购网点查询认购申请受理情况。
16、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am.jpmorgan.com/cn)上的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本公司的详细情况和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17、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对于具体的募集期限,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变化予以适当缩短。
18、风险提示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可参与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存在因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而带来的风险,包括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
本基金可以参与存托凭证的投资,除与其他仅投资于境内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中基金,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中基金、混合型基金中基金,高于货币型基金中基金。
本基金设置基金份额持有人最短持有期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为6个月,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可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结束日的下一工作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或《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直接终止基金合同,该等事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因此,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提前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基金可以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的公募基金以及摩根资产管理(J.P. Morgan Asset Management)旗下的香港互认基金(以下合称“关联基金”)。摩根资产管理主要是指与基金管理人存在关联关系的摩根资产管理旗下的法人实体,包括但不限于JPMorgan Funds (Asia) Limited等。就基金中基金而言,基金管理人在关联基金和非关联基金之间进行投资分配的权力会产生利益冲突。在遵循本基金的投资策略选择本基金所投资的标的基金时,在基金管理人最终选择投资于关联基金的情况下,仍可能存在(或不存在)一只或多只投资者可能认为对本基金更具吸引力或具有更加理想的回报的非关联基金。本基金投资关联基金可能导致基金管理人的关联方收取更多的报酬、增加基金管理人及其关联方所管理的资产规模或支持关联基金的特定投资策略。前述利益冲突可能致使基金管理人被视为通过调整其目标资产类别配置或实际投资配置比例,以配合更多的选择关联基金。另外,由于基金管理人的关联方向某些本基金所投资的标的基金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投资于该标的基金可能使得基金管理人的关联方受益。另外,本基金可能持有所投资的标的基金较大比例的份额,因此,在基金管理人决定是否及何时赎回该标的基金时,考虑赎回该标的基金对于本基金的影响及对于该标的基金其他投资者的影响时可能面临利益冲突。此外,本基金拟投资的标的基金可能包括以复制方法跟踪于持有基金管理人的间接母公司摩根大通集团的普通股的指数的股票指数基金。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基金合同》。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摩根双季鑫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代码:“摩根双季鑫6个月持有债券(FOF)A:018428”;“摩根双季鑫6个月持有债券(FOF)C:018429”
2、基金类别: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设置基金份额持有人最短持有期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为6个月,最短持有期限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可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结束日的下一工作日(含该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对于认购的基金份额而言,最短持有期限指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含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6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含该日)的期间;对于申购的基金份额而言,最短持有期限指自该笔申购份额确认日(含该日)至6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含该日)的期间。
3、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4、基金单位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5、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分别公告,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6、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资产配置及优选基金,并结合严格的风险控制,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7、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含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基金)、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债券指数基金)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15%,投资于QDII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本基金应保持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8、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9、代销机构与代销地点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贺青
客服电话:95521或400-8888-666
公司网址:www.gtja.com
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客服电话:95525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7至18层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亮
客服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10层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95587或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5)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张伟
客服电话:95597
公司网址:www.htsc.com.cn
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itics.com
7)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法定代表人:高振营
客服电话:95351
公司网址:www.xcsc.com
8)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
法定代表人:陈佳春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sd.citics.com
9)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法定代表人:张巍
客服电话:95514
公司网址:www.cgws.com
10)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科苑南路2666号中国华润大厦L4601-4608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层及第04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客服电话:95532
公司网址:www.ciccwm.com
1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客服电话:95517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1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
法定代表人:金才玖
客服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公司网址:www.95579.com
1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客服电话:95511转8
公司网址:www.stock.pingan.com
1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王洪
客服电话:95538
公司网址:www.zts.com.cn
15)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滨南路1226号诺亚财富中心
法定代表人:吴卫国
客服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16)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客服电话:400-817-5666
公司网址:www.amcfortune.com
17)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址:www.jiyufund.com.cn
18)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服电话:95310
公司网址:www.gjzq.com.cn
19)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客服电话:400-990-8826
公司网址:www.citicsf.com
20)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901室(部位:自编01),1001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901室(部位:自编01),1001室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gzs.com.cn
21)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客服电话:95330
公司网址:www.dwzq.com.cn
22)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客服电话:95358
公司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2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621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张扬路500号华润时代广场10-14层
法定代表人:陶怡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24)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25)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楼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客服电话:95188-8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26)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27)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楼
法定代表人:吴强
客服电话:952555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28)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29)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法定代表人:穆飞虎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公司网址:fund.sina.com.cn/fund/web/index
30)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6号(写字楼)1号楼四层1-7-2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15层
法定代表人:邹保威
客服电话:95118
公司网址:kenterui.jd.com
31)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新华社第三工作区A座4、5层
法定代表人:吴志坚
客服电话: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32)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客服电话:400-684-0500
公司网址:www.ifastps.com.cn
33)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33号腾讯滨海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刘明军
客服电话:4000-890-555
公司网址:www.tenganxinxi.com/www.txfund.com
34)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5层15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融新科技中心C座22层
法定代表人:李楠
客服电话:400-1599-288
公司网址:danjuanfunds.com
35)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1层1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
法定代表人:盛超
客服电话:95055-4
公司网址:www.duxiaomanfund.com
36)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兰溪路900弄15号52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临潼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客服电话:400-118-1188
公司网址:www.66liantai.com
37)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塘南街57号6幢22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53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服电话:400-032-5885
公司网址:www.leadfund.com.cn
38)深圳新华信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3号华嵘大厦710、711室
法定代表人:戴媛
客服电话:400-000-5767
公司网址:www.xintongfund.com
39)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7号20层20A1、20A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7号20层20A1、20A2单元
法定代表人:才殿阳
客服电话:400-6099-200
公司网址:www.yixinfund.com
40)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戴彦
客服电话:95357
公司网址:www.18.cn
41)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21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武建华
客服电话:400-8180-888
公司网址:www.zzfund.com
42)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客服电话:4000-899-100
公司网址:www.yibaijin.com
43)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院6号楼7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院6号楼712室
法定代表人:梁蓉
客服电话:010-66154828
公司网址:www.5irich.com
44)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众仁路399号运通星财富广场1号楼B座13、14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区向城路288号8楼
法定代表人:杨新章
客服电话:952303
公司网址:www.huaruisales.com
45)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4层4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401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址:www.hcfunds.com
46)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40号院1号楼3层306室
法定代表人:齐凌峰
客服电话:400-158-5050
公司网址:www.tl50.com
47)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客服电话:95177
公司网址:www.snjijin.com
48)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楼503
办公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楼503
法定代表人:温丽燕
客服电话:400-0555-671
公司网址:www.hgccpb.com
49)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10层1206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10层1206
法定代表人:彭浩
客服电话:400-004-8821
公司网址:www.taixincf.com
50)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19层
法定代表人:王德英
客服电话:400-610-5568
公司网址:www.boserawealth.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10、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成立
本基金的发售时间自2023年7月24日起至2023年8月4日止。对于具体的募集期限,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变化予以适当缩短。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承诺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少于3年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验资报告需对发起资金提供方及其持有份额进行专门说明。基金管理人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发售时间内,本基金若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基金管理人将延长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若募集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则本基金不能成立,基金管理人将把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税后)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
11、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1)本基金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2)本基金的认购费率为:
A类基金份额: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
(3)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方法,认购费用以认购金额为基数采用比例费率或固定费率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1+认购费率),或认购费用=固定认购费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
上述计算结果(包括基金份额的份数)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本基金的认购费用应在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基金募集期发生的各项费用。
举例如下:
某投资人投资1万元人民币认购本基金份额,对应费率为0.4%,假设该笔认购产生利息1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费用=(10,000*0.4%)/(1+0.4%)=39.84
净认购金额=10,000-39.84=9960.16
认购份额=(9960.16+ 10)/ 1.00 = 9970.16份
12、为了促进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与投资人利益一致,基金管理人鼓励其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认购费优惠。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发售期内本公司代销网点和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和电子交易系统将同时面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发售本基金。
2、最低认购限额:
基金投资者首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下同),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每次人民币1元。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3、发起资金的认购
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少于3年。如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发起资金的认购情况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
4、基金的最低募集金额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本基金的总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5、认购申请的确认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6、已购买过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基金的投资者,在原开户机构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不用再次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卡,在新的销售机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需先办理多渠道开户业务,此业务需提供原基金账号。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以在指定基金代销机构办理基金账户开户、认购申请。代销机构请见本发售公告第一部分“本次发售基本情况”第9条“代销机构与代销地点”。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一)通过代销本基金的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30-15: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符合要求的借记卡或者单位结算账户并存入足额资金。
(2)出示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
(3)首次办理业务须提供填妥的开户申请及风险测评问卷。
(4)提供填妥的认购业务申请。
3、注意事项:
若有其他方面要求,以相关银行的说明为准。
(二)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基金账户的开立: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提出认购申请: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投资者还可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3)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摩根双季鑫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
基金代码:“摩根双季鑫6个月持有债券(FOF)A:018428”;“摩根双季鑫6个月持有债券(FOF)C:018429”
(三)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贵宾理财中心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8:30~16:00。发售日每天16:00后、周六、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不受理客户的开户申请。
基金发售日的8:30~17:00。发售日每天17:00后、周六、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不受理客户的认购申请。
2、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指定银行收款账户证明
◇印鉴卡
◇《账户开户申请表》
◇《普通/专业投资者告知书及投资者确认函》
◇《投资者风险测评问卷》(普通投资者填写)
◇专业投资者资格证明材料(如需)
◇《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
◇港澳台人士及外籍人士投资资格证明材料(如需),包括境内居住证明和收入证明。
个人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2)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风险不匹配警示函及投资者确认书》(如需)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3)认购资金的划拨
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划入本公司指定的任一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帐 号:3100155040005000287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105290036005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100119072901331313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102290019077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2160892385100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308290003020
3、注意事项
(1)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投资者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1日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网站、客服热线查询。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1日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网站、客服热线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成立后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网站、客服热线查询。
(四)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电子交易系统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1)开户时间:电子交易系统24小时(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照常受理)接受个人投资者开户业务,基金交易日15:00之后提交的开户申请于下一交易日受理。
(2)认购时间:电子交易系统在基金发售时段内24小时(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照常受理)接受个人投资者提交的认购申请,基金交易日15:00之后提交的认购申请于下一交易日受理。
2、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网上开户及认购程序参见网站相关说明。
3、注意事项
(1)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T日即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及APP认购基金。
(3)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1日通过本公司网站及APP、客服热线查询。
(4)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1日通过本公司网站及APP、客服热线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成立后通过本公司网站、APP及客服热线查询。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可以在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贵宾理财中心及指定基金代销机构办理基金账户开户、认购申请。代销机构请见本发售公告第一部分“本次发售基本情况”第9条“代销机构与代销地点”。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一)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贵宾理财中心
1、 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8:30~16:00。发售日每天16:00后及周六、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不受理客户的开户申请。
基金发售日的8:30~17:00。发售日每天17:00后、周六、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不受理客户的认购申请。
2、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机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金融机构资格证明复印件(如需);
(3)《产品类开户信息补充收集表》及相关产品备案/批复材料(如需);
(4)《账户开户/销户申请表》;
(5)《账户类业务授权委托书》(机构客户);
(6)银行开户证明文件复印件;
(7)法人、账户类经办人、账单收件人、预留交易印鉴授权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8)《印鉴卡》;
(9)《投资者风险测评问卷》(普通投资者填写);
(10)《普通/专业投资者告知书及投资者确认函》;
(11)《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如需);
(12)《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如需);
(13)《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信息登记表》及相关受益所有人证明材料;
(14)专业投资者资格认定材料(如需)。
3、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的申请,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填妥的加盖预留印鉴章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风险不匹配警示函及投资者确认书》(如需);
本公司要求的其他交易相关材料;
4、认购资金的划拨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划入本公司指定的任一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帐 号:3100155040005000287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105290036005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100119072901331313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102290019077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2160892385100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308290003020
5、注意事项
(1)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投资者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1日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确认结果。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1日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网站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成立后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网站查询。
(二)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代销机构请见本发售公告第一部分“本次发售基本情况”第9条“代销机构与代销地点”。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立资金账户: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机构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6)预留印鉴;
(7)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账户: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代销券商的说明为准。
(2)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摩根双季鑫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
基金代码:“摩根双季鑫6个月持有债券(FOF)A:018428”;“摩根双季鑫6个月持有债券(FOF)C:018429”
(三)通过代销本基金的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周一至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9:30 -15 :00 。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符合要求的借记卡或者单位结算账户并存入足额资金。
(2)出示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
(3)首次办理业务须提供填妥的开户申请及风险测评问卷。
(4)提供填妥的认购业务申请。
3、注意事项:
若有其他方面要求,以相关银行的说明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正式成立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认购资金(包括认购费)产生的资金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折算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投资者认购资金的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发售结束后完成。
六、基金的验资与成立
1、本基金发售期截止后,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验资机构需在验资报告中对发起资金提供方及其持有份额进行专门说明。基金管理人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2、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4、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交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税后);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七、发售费用
若本基金发售失败,发售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若本基金发售成功,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各项费用按有关法规列支;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各种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八、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名称: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25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25层
法定代表人:王琼慧(工商登记手续待办理)
总经理:王琼慧
成立日期:2004年5月12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4]56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实缴注册资本:25000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公司网址:am.jpmorgan.com/cn
(二)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王江
成立日期:1992年6月18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国函[1992]7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66.7909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75号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电子交易系统
公司网址:am.jpmorgan.com/cn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 889 4888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上海贵宾理财中心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25楼(200120)
理财中心电话:400 889 4888
传真:(021)68887990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北京贵宾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七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9层1925室(100033)
电话:010-58369199
传真:010-58369135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深圳贵宾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嘉里建设广场一期805室(518100)
理财中心电话:400 889 4888
传真:(021)68887990
2、代销机构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新华信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代销机构的具体信息请参见本发售公告第一部分“本次发售基本情况”第9条“代销机构与代销地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四)注册登记机构: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五)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联系电话:021-5115 0298
传真:021-5115 0398
联系人:刘佳
经办律师:刘佳、姜亚萍
(六)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滩中心42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 23238888
传真:(021) 23238800
联系人:金诗涛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熹、金诗涛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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