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7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2,522,6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66%。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披露了《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东方证券拟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1,041,500股公司股份,拟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方证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1,041,500股(占比1.00%),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 本次权益变动原因:集中竞价减持
● 本次权益变动比例:1.00%
●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三、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备注: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减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23日、6月16日、6月22日披露的《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编号:2023-044)、《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编号:2023-05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3-056)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且减持比例已达到1.00%;
2、减持股份来源为司法划转获得的股份;
3、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4、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四、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五、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本次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形。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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