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Virgin Holdings Limited持有公司股份90,058,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13%(以公司截至2023年7月3日总股本即595,061,544股为基数计算,下同)。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1年6月2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Virgin Holdings Limited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0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68%。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可转债转股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注:1、上述“持股比例”以公司截至2023年7月3日总股本即595,061,544股为基数计算。
2、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上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期间为2023年7月11日至2024年1月10日,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此外,Virgin Holdings Limited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的股份数量的25%。若在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3、若拟减持发行人股票,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且该等减持将于减持计划公告后6个月内通过相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4、除前述承诺外,本单位承诺相关减持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系Virgin Holdings Limited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Virgin Holdings Limited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价格、实际减持数量等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大股东减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况,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股东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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