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联合6月30日公告,公司今日收到贵州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公司及其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贵州证监局对公司2019年至2022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司终止确认附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不符合规定。二是公司在没有充分依据的情况下,将部分应收账款划分为低风险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四十六条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以上导致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年报数据披露不准确。
上述行为违反了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安胜杰、总经理张毅、时任总经理魏彦、总会计师刘士彬、时任总会计师袁莉、董事会秘书王丽春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规定,贵州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上述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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