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除独立董事石桂峰、孙剑非和陶海荣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保留意见,以及截至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董事会决议日,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无结果,故无法判断立案调查结果对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方面可能造成的影响。鉴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期初数来自2022年度财务报告,独立董事石桂峰、孙剑非和陶海荣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除独立董事石桂峰、孙剑非和陶海荣之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鉴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保留意见,以及截至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董事会决议日,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无结果,故无法判断立案调查结果对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方面可能造成的影响。鉴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期初数来自2022年度财务报告,独立董事石桂峰、孙剑非和陶海荣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易晓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敏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易晓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敏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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