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5%以上的股东蔡志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红霞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湖南领湃科技(维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3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持有公司股份53,507,6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16%)的大股东蔡志华及其持有公司股份6,617,9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5%)的一致行动人刘红霞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10月1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9月2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302,015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00%。
公司近日收到蔡志华、刘红霞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志华、刘红霞本次大宗交易减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其尚未减持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股东持股情况
注:表格中数据若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蔡志华、刘红霞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3、蔡志华、刘红霞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蔡志华、刘红霞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蔡志华、刘红霞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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