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23年06月28日 01:19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23-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2023年6月2日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和登记数量:1,217.20万份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和登记人数:484人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23年6月26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将夏国新先生和胡咏梅女士的近亲属作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有关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3年4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有关文件。

  2、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10日,公司在内部OA系统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5月1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及核查情况的公告》。

  3、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将夏国新先生和胡咏梅女士的近亲属作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2023年5月1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6月2日,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3年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3年6月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3年股票期权的公告》等有关文件。

  二、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具体情况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名单中的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全部股票期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490人调整为484人;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由 1,340.00万份调整为1,317.20万份,其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240.00万份调整为1,217.20万份,预留权益数量不变。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内容一致,不存在差异。

  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授予日:2023年6月2日

  (二)首次授予数量:1,217.20万份

  (三)首次授予人数:484人

  (四)行权价格:11.04元/份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和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夏国新先生及胡咏梅女士的兄弟姐妹夏国栋先生、胡沁华女士,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该2名激励对象的激励资格和拟授予权益数量的确定标准与本计划其他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一致。2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股票期权权益总量为15.00万份,占激励总量的1.12%,公司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2位激励对象获授的权益与其所任职务是相匹配的。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董事会于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且在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七)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2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各批次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八)本次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的相应考核年度为2023和2024年两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示:

  注:1、上述“净利润”以经审计的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但剔除可能发生的商誉减值、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发生和承担的费用金额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2、由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3、上述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1)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含本数),则公司层面的股票期权行权比例为100%。

  (2)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90%(含本数)、但低于100%,则公司层面的股票期权行权比例为50%。

  (3)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90%,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员工采用年度PBC绩效管理方法进行目标考核,激励对象当年PBC考核目标为个人达标目标。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至少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90%(含本数)),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公司层面股票期权行权比例×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当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B级及以上,系数为100%;当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C,系数为50%;当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D,系数为0%。

  激励对象根据个人业绩考核目标达成情况确定实际行权的权益数量,不能行权的部分由公司注销。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登记完成情况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首次授予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股票期权名称:歌力思期权

  2、股票期权代码(两个行权期):1000000396、1000000397

  3、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23年6月26日

  4、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1,217.20万份

  5、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人数:484人

  四、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员名单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公司于2023年6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股票期权的公告》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内容一致,未发生变化。

  五、本次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进行分期确认。由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并以2023年6月2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对首次授予的1,217.2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了测算。经测算,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股价和授 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股票期权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次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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