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北京奥思大酒店。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延市监处罚〔2023〕402号 |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奥思大酒店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个体工商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110229MA00PP7U1Q |
工商注册号 | 110229600070870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
相对人证件号码 | —— | |
法定代表人 | 刘** | |
违法行为类型 |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版)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2023年3月27日从位于北京市延庆区日上综合商品批发市场水产副食厅90号的北京妫川吴东鱼店采购的涉案食品原料鲤鱼,进货数量是4.8kg,进价是13.5元/kg,进价合计64.8元,实际支付65元。2023年3月27日,北京市食品检验研究院(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按照45元/kg抽取样品4kg,现场支付采样费180元。截至2022年4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当事人已将剩余抽检同批次的0.8kg鲤鱼做成1份红烧鱼售出,红烧鱼销售价格为78元/份,营业额78元。涉案的食品原料鲤鱼营业收入共计258元。本案货值金额258元,违法所得258元,经营涉案食品原料没有专用的工具、设备。当事人采购鲤鱼时,索取并留存了供货商营业执照、销售凭证。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 |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
处罚内容 |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58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0.5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258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6-14 |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
公示截止期 | 2023-09-14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延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备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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