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是否考虑扩大法定职业病种类和目录?国家卫健委回应

国家是否考虑扩大法定职业病种类和目录?国家卫健委回应
2023年06月15日 16:45 北京日报客户端

6月1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加强职业健康监测保护劳动者健康有关情况,并回答媒体提问。

发布会上,记者提问,近年来,我国职业病报告病例数下降幅度较大,为了更好保护职业人群的健康,请问国家是否考虑扩大法定职业病种类和目录?

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王建冬  中国网 图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王建冬  中国网 图

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王建冬表示,这几年,扩大《职业病分类与目录》一直受到社会各界,新闻战线的同志们的普遍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劳动保障部门共同制定、调整和公布。大家知道,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为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疾病。得了这种疾病以后,如果该疾病属于《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当中的病种,劳动者可以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包括用人单位赔偿等社会保障。我国现行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是2013年公布实施的,包括10大类132种职业病。

十年来,为保护我国劳动者合法的职业健康权益,指导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劳动者的健康意识越来越强。所以晚上在大街上锻炼的,广场上跳广场舞的老人越来越多。社会各界希望调整《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提升我国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和获得感。

王建冬表示,近年来,我国传统职业病从2013年到2022年底,报告的职业病病例下降58%,这个大幅下降,为我们扩大《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创造了一个空间,现在报告的传统职业病随着产业升级,随着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随着产业政策的不断实施,这些有高尘高毒等传统职业病危害的企业,落后的工艺越来越少。这种情况下职业病发生的风险比过去缩小了一些,这样为我们调整《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提供了空间。2020年开始,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按照立足国情、稳步推进、便于职业病归因诊断的原则,组织有关单位开展标准起草与数据测算工作。目前,正在抓紧研究调整《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类别和病种的可行性,力争早日向社会公布调整后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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