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证券日报网
本报记者 张文娟
6月14日,郑州煤电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郑煤集团”)转来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河南省国资委”)《关于郑煤集团非公开协议转让上市公司郑州煤电股份的意见》,原则同意郑煤集团向郑州热力集团转让公司5.4473%股份,即6637.1万股,转让价格为4.52元/股。
根据此前公告,此次权益变动前,郑煤集团持有郑州煤电股份6.32亿股,占其总股本的51.91%,郑州热力集团未持有郑州煤电股份;此次权益变动后,郑煤集团持有郑州煤电股份5.66亿股,占其总股本的比例下降至46.46%,郑州热力集团持有郑州煤电股份6637.1万股,占其总股本的5.45%,成为该公司第三大股东。
据公告披露,郑州热力集团成立于1990年,注册资本10亿元,经营范围包括集中供热、联片供热、供热服务、供热设施运行维护、清洁能源利用及环保节能技术开发应用等。天眼查显示,该集团为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全资子公司,后者隶属于郑州市国资委。
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郑州煤电表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郑煤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省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资料显示,除郑州热力集团外,近三年来,郑州煤电还相继迎来了中国平煤神马以及中豫信增等国资背景股东。
2021年12月7日,郑州煤电披露公告,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认可郑州煤电长期发展前景,对郑州煤电进行战略投资,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受让郑煤集团所持有的郑州煤电股份6323.18万股,占其总股份的5.19%。权益变动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将持有郑州煤电股份6323.18万股,占其总股份的5.19%。
郑州煤电当时表示,通过本次交易,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将助力郑州煤电优化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支持郑州煤电提质增效,促进国有资源整合和协同发展。
2022年6月6日,郑州煤电公告称,控股股东郑煤集团拟将其持有公司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000万股,(占郑州煤电总股本的5.7452%)转让给中豫信增。权益变动后,中豫信增将持有郑州煤电7000万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5.7452%。
郑州煤电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与销售,兼营煤炭相关物资和设备的采购与销售等贸易业务。所属矿厂主要分布在郑州所辖的新郑市、新密市和登封市。煤炭品种主要为无烟煤、贫煤和贫瘦煤,公司煤炭的粒度以粉煤为主,是低磷、特低硫、高发热量的优质环保动力煤。
公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曹炎炎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一些具有较强实力的国资企业相继入股郑州煤电,除去一定财务投资因素外,促进国有资源整合和协同发展是重要方面。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和即将成为其股东的郑州热力集团,从业务上看都和郑州煤电具有较强协同效应。”
郑州融资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张元静亦分析称:“目前河南国企改革频频,其中一个重要特征就是省内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的密集划转。此前,河南国资监管部门提出要打造适应新时代要求的高质量国企,既把总量做大做强,也把内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在此背景下,鉴于两者的业务协同效应,郑州热力集团入股郑州煤电,将有助于其形成产业竞争优势,带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编辑 白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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