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原持续督导保荐基本情况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61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于2019年2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止。因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国金证券仍需对上述剩余募集资金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持续督导期至上述剩余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为止。
二、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决定聘请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公司与华英证券签订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保荐人)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境内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之保荐协议》,华英证券具体负责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及后续的持续督导工作。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国金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华英证券承接。华英证券已委派保荐代表人彭果先生、王海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具体负责公司的保荐及持续督导相关工作。
公司对国金证券及其项目团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9日
一、保荐代表人彭果先生简历
德国汉堡大学经济学硕士,复旦大学管理学硕士。现任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超过10年投资银行从业经历。先后负责或参与春秋电子主板IPO、2021年非公开发行、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天通股份2014年、2015年非公开发行、江苏天瑞仪器创业板IPO、粤传媒中小板IPO、西藏城投借壳上市、湖北广电借壳上市、轻纺城重大资产重组、胜利股份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保荐代表人王海涛先生简历
上海财经大学法律硕士,现任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业务总监,保荐代表人、法律职业资格、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七年投资银行从业经历,先后负责或参与泽生科技科创板IPO、锦波生物科创板IPO、通达电气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春秋电子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互邦电力新三板推荐挂牌、瑜欣电子新三板推荐挂牌、瞻驰科技新三板推荐挂牌等项目。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3-055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
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413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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