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珩 四川在线记者 张庭铭
6月9日上午,川渝高院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四川高院发布《2021—2022年四川行政审判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和《四川法院近五年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白皮书》披露,2021—2022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57835件,审结55443件,结案率95.86%。其中,受理一审26995件,二审15897件,再审审查及再审行政案件6040件,非诉行政执行审查案件及其他8903件,案件数量稳中有升。
发布会披露的信息显示,案件类型分布集中,其中土地资源类、城乡建设类、劳动和社会保障类及公安行政案件占比较高。案件地域分布也较为集中,成都、凉山、宜宾、乐山、绵阳、眉山、南充、泸州、广安等9个市州一审收案超过1000件,收案占全省77.37%。在裁判结果上,一审行政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率为13.38%,相比上两年败诉率下降1.3%,低于全国平均败诉率。
值得一提的是,四川法院积极探索司法和行政的良性互动办法,推动省市(州)区(县)建立三级府院“两长”联席会议制度,全省21个市州层面均建立府院联席会议机制,定期通报行政审判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情况。2022年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88.28%,67个区(县)达到100%。
会上发布了《四川法院近五年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记者选取其中3个案例进行展现。
典型案例1:
4年仍未完成论文被退学,2年制研究生起诉学校被驳回
2016年9月,陈某某到一大学读研究生,学制2年,因到期未提交完整论文初稿,便延期至2018年12月毕业。但至2020年5月陈某某仍未提交毕业论文,该大学遂对陈某某作出退学处理决定。陈某某不服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按照该大学的相关规定,若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学业的学习年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陈某某在超过3年后仍未提交毕业论文,属于在规定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学校作出退学处理符合规定,故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典型案例2:
“的哥”绕道多行15公里被罚2000元,起诉交通运输局被驳回
某天凌晨,出租车司机杨某某在一机场搭载外地乘客前往一小区,合理路线里程约20公里,但杨某某在通过了机场高速收费站后,才告知乘客自行选择行驶路线,最终行驶里程35.8公里。同日,该乘客向当地交通运输局投诉。
该交通运输局经调查后认为,杨某某存在未经乘客同意绕道行驶的行为,依照相关规定作出责令改正,罚款2000元,暂扣从业资格证10日的行政处罚,杨某某不服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杨某某违背了出租车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和优质服务的经营原则,实质上已构成未经乘客同意绕道行驶,该处罚决定合法,判决驳回杨某某诉讼请求。
典型案例3:
派82岁老人去汽修公司堵门被拘,起诉公安分局被驳回
2019年4月,王某与一汽修公司因投资入股和争抢生意发生纠纷,遂安派82岁的亲属陈某用身体阻拦汽修厂大门,导致该公司无法正常经营。
公安分局通过调取监控和调查确认王某组织实施了该行为决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行政拘留15日,且王某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被刑事拘留。
王某不服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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