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2023年06月06日 02:23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蜂助手”或“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4,248,860.35元置换已先行支付发行费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55号文),公司获准同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42,4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9,12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13,122,170.9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5,997,829.08元。

  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5月1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5月12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241《验资报告》。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截至2023年5月11日,公司募集资已使用金额79,747,840.00元,募集金账户余额为929,372,160.00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费用总额为人民币113,122,170.92元(不含增值税),其中79,747,840.00元已用募集资金支付。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用自筹资金支付公开发行费用14,248,860.35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4,248,860.35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2024号)予以鉴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如下安排:若本次股票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的资金需求,资金缺口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予以解决;超出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期部分投入,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且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且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4,248,860.35元(不含增值税)。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置换先期支付发行费用事项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四)会计师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2024号),报告意见认为:蜂助手管理层编制的《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3年6月4日止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实际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光大证券(维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5、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5日

  证券代码:301382 证券简称:蜂助手 公告编号:2023-006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并归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蜂助手”或“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3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归还银行贷款,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55号文)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42,4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9,12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13,122,170.9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5,997,829.08元。

  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5月1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5月12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241《验资报告》。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元

  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为人民币442,177,829.08元。

  三、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归还银行贷款的计划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同时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1.3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归还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29.40%,其中2,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1,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12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归还银行贷款的必要性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及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归还银行贷款。因此,本次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归还银行贷款合理且必要。

  五、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归还银行贷款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承诺:

  (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二)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6月5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1.3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归还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29.40%,其中2,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1,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1.3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归还银行贷款,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1.3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归还银行贷款,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1.3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归还银行贷款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超募资金1.3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归还银行贷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3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归还银行贷款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归还银行贷款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5日

  证券代码:301382 证券简称:蜂助手 公告编号:2023-004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蜂助手”或“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签署协定存款协议,存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55号文),公司获准同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42,4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9,12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13,122,170.9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5,997,829.08元。

  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5月11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5月12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241《验资报告》。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本次将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存储收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协定存款事项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三、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改变存款本身性质,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公司已建立健全的业务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协定存款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6月5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协定存款事项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并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保障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款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5日

  证券代码:301382 证券简称:蜂助手 公告编号:2023-010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及相关附件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为:169,584,000元

  2、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的相应条款

  2023年6月5日,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为169,584,000元,同时拟对《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相关附件《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40万股,并于2023年5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股份总数由127,184,000股变更为169,584,000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27,184,000元变更为169,584,000元。

  二、公司章程拟修订内容

  根据首发后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及《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修订条款及具体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三、公司章程相关附件修订情况

  除修改《公司章程》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但涉及其相关的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将作出相应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将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拟修订的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方可实施。

  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登记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特此公告。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5日

  证券代码:301382 证券简称:蜂助手 公告编号:2023-013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21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6月2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15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15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660号汇金国际金融中心50楼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6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已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议案5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1、2、3、4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或者法人股东的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或者法人股东的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的授权文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4)来信请寄: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街道黄埔大道660号汇金国际金融中心9楼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10630,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5)邮件请发送至:zhengquan@phone580.com

  2、登记时间:2023年6月16日,9:00-11:00,14:00-16: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街道黄埔大道660号汇金国际金融中心9楼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吴珍

  (2)联系电话:020-89811196

  (3)传真:020-85166003

  (4)电子邮箱:zhengquan@phone580.com

  5、其他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特此公告。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382,投票简称:蜂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6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现场会议召开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 (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针对非累积投票议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针对累积投票议案,以填写的票数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视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 表决。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时终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件3: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证券代码:301382 证券简称:蜂助手 公告编号:2023-009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第三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非独立董事辞职情况说明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王鸿博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鸿博先生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非独立董事职务(原定任期为2021年9月21日至2024年9月20日),辞职后王鸿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鸿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鸿博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王鸿博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在原定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将继续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王鸿博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情况说明

  为保障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韩晓龙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期限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韩晓龙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人数总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就提名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5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韩晓龙,男,198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西南大学会计学专业毕业,中级经济师。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任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20年12月至2022年3月任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平潭分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4月至今任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与宝泰(福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2023年3月至今任福建海峡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晓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经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和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1382 证券简称:蜂助手 公告编号:2023-008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

  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蜂助手”或“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55号文),公司获准同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42,4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9,12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13,122,170.9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5,997,829.08元。

  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5月11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5月12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241《验资报告》。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元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

  (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实施地点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的经营战略需要,匹配未来业务发展,公司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广州研发中心实施地点拟由“广州白云区”变更 为“广州市天河区”,使用自有房产实施;

  2、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具体情况及原因

  (1)变更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拟在广州市白云区和深圳市南山区分别建设研发中心,其中广州作为公司研发中心总部,现在变更为:广州市白云区取消购置改为在广州总部自有房产实施、深圳市南山区由原来的租赁方式改为购置。

  基于以上募投项目实施的调整,公司将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构成进行调整,总投入金额维持不变,主要为项目中的“研发用房购置及装修费”有调整变动,项目总投资额不变。具体投资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上述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最终用途、投资总额、涉及的业务领域和方向,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事项后续具体工作。

  (2)变更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公司根据自身战略安排和经营计划以及本次募集资金的实际到位情况,本着合理、科学、审慎利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出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以及实施效率的考虑,拟对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内部投资结构进行相应的调整,保障公司的长远稳定发展。

  (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项目实施地点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的经营战略需要,匹配未来业务发展,公司将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项目原计划营销网络升级建设地点分别在北京、深圳、广州(白云区)、长沙、武汉和成都6个重点区域,其中在北京、深圳以及广州(白云区)另设展厅,拟变更为在深圳、长沙实施,并拟通过购置房产的方式进行。

  2、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具体情况及原因

  (1)变更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原营销网点办公用房均采用租赁方式,经审慎考虑,通过自有场地实施募投项目更符合公司未来稳定发展情况,拟通过购置房产的方式取得。

  基于以上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调整,公司将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构成进行调整,总投入金额维持不变。主要为项目中的“建筑工程费”、“各网点办公租赁费”有调整变动,项目总投资额不变。 具体投资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上述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最终用途、投资总额和涉及的业务领域和方向,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事项后续具体工作。

  (2)变更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增长,产品线不断丰富,长沙、深圳地区营销网络的员工人数不断增长,办公及展示需求不断增加。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场地的稳定性,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的满足公司营销系统升级项目商务展示等相关需求,通过自有场地实施募投项目更符合公司未来稳定发展情况,因此拟通过购置房产的方式取得,对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内部投资结构进行相应的调整,保障公司的长远稳定发展。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的整体规划和合理布局,能够更加充分地发挥公司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6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广州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调整该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同意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项目变更实施地点为长沙、深圳及实施方式,并调整该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是综合考虑了公司整体规划布局、业务经营需要等因素做出的调整,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关于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5、“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5日

  证券代码:301382 证券简称:蜂助手 公告编号:2023-011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6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6月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姚超创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并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且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4,248,860.35元(不含增值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1.3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归还银行贷款,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拟使用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0.5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梳理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其进行修订,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6月5日

  证券代码:301382 证券简称:蜂助手 公告编号:2023-012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6月1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6月5日在公司9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董事:王亚楠先生、肖世练先生、向民先生、刘俊秀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洪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韩晓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期限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交易事项制度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全 面梳理相关治理制度,通过对照自查并结合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对相关制 度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的制度包括:《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承诺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部分制度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委托理财制度》,并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上述制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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