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公司董事长、持股5%以上股东方润刚以及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方树鹏、牛余升、王崇璞、刘新全、高科、许春东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总计不超过4,27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1.37%。
于近日收到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牛余升、王崇璞、刘新全、高科、许春东提交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实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现将有关减持进展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牛余升、王崇璞、刘新全、高科、许春东。
2、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牛余升、刘新全、许春东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王崇璞、高科减持尚未实施。本次减持计划的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督促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牛余升、王崇璞、刘新全、高科、许春东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合规减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牛余升、王崇璞、刘新全、高科、许春东均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四、备查文件
关于部分董监高呈交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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