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年05月26日 01:22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5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上午 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5月25日上午9:15至2023年5月25日下午15:00 。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南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6人(含网络投票),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339,558,777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本总数的比例为38.6220%。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8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数331,411,50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7.695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8,147,269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9267%。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39,518,3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1%;反对24,7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弃权15,7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39,525,0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1%;反对24,7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弃权9,0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39,538,1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9%;反对4,9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弃权15,7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39,525,0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1%;反对24,7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弃权9,0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39,518,3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1%;反对31,4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3%;弃权9,0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39,538,1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9%;反对4,9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弃权15,7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132,7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69%;反对4,9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02%;弃权15,7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29%。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8,368,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96%;反对1,180,8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78%;弃权9,0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963,5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4062%;反对1,180,8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4831%;弃权9,0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8%。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9,518,3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1%;反对31,4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3%;弃权9,0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4,552,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255%;反对4,813,6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176%;弃权193,0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146,7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5939%;反对4,813,6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0386%;弃权193,0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675%。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9,501,2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0%;反对48,5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3%;弃权9,0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表决结果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9,507,9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0%;反对24,7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弃权26,1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102,5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762%;反对24,7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33%;弃权26,1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0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赵磊律师、黄凌寒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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