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2023年05月26日 01:21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5日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达兴业集团”)的破产清算申请。

  2023年5月25日公司收到鸿达兴业集团通知,获悉鸿达兴业集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3年5月24日下午14:45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4法庭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网络会议同时并行,网络投票、纸质投票并行,允许会后延期投票”的模式进行。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主要内容

  1、合议庭法官宣读破产受理文书、债权人会议职权、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

  2、管理人作《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

  3、管理人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表》;

  4、管理人作《关于对广东兴业国际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和拟实质合并破产申请的报告》及征求意见;

  5、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将以下方案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债权人委员会设立及成员选任议案的报告》、《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管理人报酬方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债权人会议以网络在线视频方式召开,相关债权人、管理人成员、债务人代表、职工代表等与会。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下,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完成既定会议议程。

  (三)关于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网络投票、纸质投票并行,允许延期投票,最后投票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17:00时,会议表决结果待表决期限届满后由管理人及时披露。

  二、法院指定管理人情况

  管理人: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合)担任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21号粤海金融中心29楼;

  联系人:马学信、胡倚樊;

  联系电话:18565035234、18002548329。

  三、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与鸿达兴业集团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性,本次鸿达兴业集团破产案件进展情况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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