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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披露了《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经查,原公告中第五项议案、第六项议案的公告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5、审议未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
同意1,627,347,3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45%;
反对1,529,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39%;
弃权25,8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356,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9437%;
反对1,529,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8393%;
弃权25,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69%。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6、审议未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
同意1,628,433,4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2%;
反对443,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2%;
弃权25,8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1,442,2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0627%;
反对443,1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204%;
弃权25,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69%。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更正后:
5、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
同意1,627,347,3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45%;
反对1,529,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39%;
弃权25,8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356,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9437%;
反对1,529,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8393%;
弃权25,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69%。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
同意1,628,433,4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2%;
反对443,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2%;
弃权25,8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1,442,2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0627%;
反对443,1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204%;
弃权25,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69%。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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