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元)收到深圳机场南航基地一期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中国中元和深圳市勘察测绘院(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与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深圳有限公司签署了深圳机场南航基地一期项目勘察设计合同。
一、合同主要内容
深圳机场南航基地一期项目勘察设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820万元,其中设计服务费为人民币3,722.2万元,勘察服务费为人民币97.8万元。该项目位于深圳机场南航基地内。中国中元作为联合体牵头方,承担工程设计服务工作,工作内容为完成深圳机场南航基地一期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阶段的所有设计(含专业深化设计)。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深圳机场南航基地一期项目勘察设计合同的交易对方为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深圳有限公司。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深圳有限公司是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备履约能力。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深圳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一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
三、联合体成员基本情况
深圳市勘察测绘院(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1年,为全国勘察设计百强单位,具有国家综合类甲级工程勘察、甲级测绘、甲级岩土工程设计等资质,具备履约能力。深圳市勘察测绘院(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中国中元为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设计工作;深圳市勘察测绘院(集团)有限公司为联合体成员方,承担勘察工作。
四、合同的主要条款
1、交易双方
委托人: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受托人: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勘察测绘院(集团)有限公司
2、合同价款与支付
合同价款为人民币3,820万元,中国中元承担合同中的工程设计工作,设计服务费为人民币3,722.2万元(最终结算金额为合同价款与合同约定的调整金额之和)。委托人按照设计工作进度向受托人支付服务费用。
3、工程设计期限
设计工期(总日历天数):138天。实际开始设计日期以委托人发出的开始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为准。
4、合同的订立及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双方责任
委托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足额支付合同价款;受托人应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
6、违约责任
如委托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用,应按合同约定向受托人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若受托人违约,应按合同约定向委托人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
五、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深圳机场南航基地一期项目勘察设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820万元,其中设计服务费为人民币3,722.2万元,为公司2022年营业总收入 971,723.86万元的0.38%。
该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该合同的履行有利于巩固和发挥中国中元在机场物流领域的专业优势,进一步拓展现代物流领域的市场份额。
六、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深圳机场南航基地一期项目勘察设计合同的工程设计服务为固定费率合同,项目利润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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