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新科技5月24日公告,5月24日,公司收到董事胡煜鐄告知,因非本公司事项,胡煜鐄收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为:胡煜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所述违法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胡煜鐄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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