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峰集团5月24日公告,近日,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缬沙坦氨氯地平片(I)《药品注册证书》(证书编号:2023S00725)。
药品名称为缬沙坦氨氯地平片(Ⅰ),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H20233590。缬沙坦氨氯地平片(I)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用于单药治疗不能充分控制血压的患者,已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分类为乙类;且已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
尖峰药业于2021年12月16日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递交注册申请并获得受理,于2023年05月19日在国内批准上市。截至本公告日,尖峰药业在缬沙坦氨氯地平片(I)项目上累计投入约人民币1472.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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