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因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中含有互为前提的议案,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本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完善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机制,现公布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8日(星期一)。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388号武汉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加速器1.2期21栋1层1室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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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议案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于2023年4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上述议案4为议案5的生效前提,议案5、6为议案7的生效前提,议案4、5、6、7需特别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
3、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388号武汉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加速器1.2期22栋1层1室公司证券部,信函请注明“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国家股股东、法人股股东持单位介绍信、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QFII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5月9日下午15:3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必须出示原件。异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锐、朱哲、徐博
联系电话:027—87001772
传 真:027—65521900
邮编:430075
邮箱:mdswdsh@163.com
2、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5月1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932,投票简称:明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在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388号武汉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加速器1.2期21栋1层1室会议室召开的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授权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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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持有股数及性质: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 托 日 期: 年 月 日
(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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