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3年04月29日 09:06 证券时报

  (上接B757版)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5)首席合伙人:郭澳

  (6)截至2022年末,合伙人数量:84人,注册会计师人数:407人,超过21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7)天衡所2022年度业务收入59,235.5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3,832.6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911.85万元。

  (8)2021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客户87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食业,审计收费总额7,940.84万元,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656.56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5,000.00 万元,能够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承担相关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3次,涉及从业人员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常桂华

  2000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10月开始在天衡执业,2010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注册会计师:施利华

  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8月开始在天衡执业,2010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汪焕新

  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8月开始在天衡执业,2021年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常桂华、签字注册会计师施利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汪焕新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项目合伙人常桂华、签字注册会计师施利华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汪焕新近三年(2019年4月)受到证监会深圳监管局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天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在合理范围内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其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2022年度,在执业过程中,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较好地完成了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一年。经核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认为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项提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是经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十六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该所在从事审计工作期间,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相关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事先征得我们认可,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并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并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互联 公告编号:2023-015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提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要求企业不再将试运行销售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规定企业在计量亏损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准则。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涉及a、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b、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c、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其中a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也可以选择自发布年度起施行,b、c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规定a,自解释公布之日起施行b、c。

  2、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新会计政策的执行可以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同意本次公司的部分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的执行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互联 公告编号:2023-016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鼎互联”)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提案》,拟使用自有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在苏州市吴江区设立全资子公司苏州通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以下简称“通鼎供应链公司”),主要负责通鼎互联合并范围内原材料的采购和销售。注册新公司所需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拟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拟定名称:苏州通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小平大道东侧

  法定代表人:戴伟斌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销售等。

  股权结构:全资子公司,通鼎互联持有100%股权

  上述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

  三、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发展,对采购质量和成本的管控要求不断提高。为更好地匹配相关业务的发展情况,公司拟设立全资通鼎供应链公司,通过提高公司整体的供应链管理水平,实现企业降本增效,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和综合竞争实力。

  2、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尚需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政策、市场、经营、管理等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公司将不断完善子公司的管理体系和内控机制,积极防范和应对各类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互联 公告编号:2023-007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其中董事陈飞,独立董事林金桐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沈小平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提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林金桐先生、王则斌先生、吴士敏先生、杨友隽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还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四节 公司治理”相关内容。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提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16元,同比增加11.3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25亿元。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提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为5,362.62万元。2022年初未分配利润-65,328.57万元,2022年末未分配利润为-59,965.95万元。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并且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提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董事沈小平、刘东洋作为关联方,回避对该提案的表决)。本提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3年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提案》。本提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3年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提案》。本提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以人民币45,000万元额度为限,为全资子公司江苏通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通鼎宽带有限公司、苏州通鼎新能源有限公司在银行的融资提供担保。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相关授权的提案》。本提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相关授权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本提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过去十六年与公司合作的过程中,该所从事业务审计人员表现出较高的职业水准和职业道德。公司拟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提案》。本提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对公司会计政策的部分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提案》。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十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十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确定后将另行通知,请关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互联 公告编号:2023-008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霏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提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提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16元,同比增加11.3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25亿元。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提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提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交易等其他重要事项方面严格按照内控制度执行,董事会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的落实情况。

  七、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关联人员崔霏女士回避表决)本提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规范,监事会对实施该日常关联交易无异议。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提案》。本提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事项的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相关授权的提案》。本提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向商业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申请总额度不超过5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保证资金链安全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本次向金融机构融资额度符合公司利益,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额度及相关授权事宜。

  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本提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依法公正执业,坚持独立审计原则,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十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提案》。本提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的通知要求,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十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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