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27日 10:1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一、 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85,668,92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及主要产品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河北德凯、西安高纳,全资子公司涿州高纳和四川高纳的主要产品高温合金、铝合金、镁合金和钛合金是制造航空航天发动机用核心部件的关键材料,也是大型发电设备,如工业燃气轮机、氦气轮机、烟气轮机、火力发电机组等动力装置的核心材料。子公司青岛新力通主要生产石化、冶金、玻璃、热处理等行业所用的裂解炉炉管和转化炉炉管、连续退火线(连续镀锌线)炉辊和辐射管、玻璃输送辊、耐高温耐磨铸件等产品,广泛用于石油化工和冶金行业。

  公司目前是国内高端和新型高温合金制品生产规模最大的企业之一,拥有年生产超千吨航空航天用高温合金母合金的能力以及航天发动机用精铸件的能力,在变形高温合金盘锻件和汽轮机叶片防护片等方面具有先进的生产技术,具有制造先进航空发动机亟需的粉末高温合金和ODS合金的生产技术和能力。

  公司产品定位在高端和新型高温合金领域,面向的客户也是以航空航天发动机装备制造企业和大型的发电设备企业集团为主,同时也向冶金、化工、玻璃制造等领域的企业销售用于高温环境下的热端部件。公司与这些大型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

  主要产品具体有:面向航空航天的高温母合金、发动机精铸件、航空发动机盘锻件等;面向发电设备制造领域的燃气轮机涡轮盘、防护片等;面向石油、化工、纺织、冶金等领域的高温合金离心铸管及静态铸件、高温合金精铸件、切断刀等。

  ■

  (二)行业情况

  高温合金材料属于航空航天材料中的重要成员,是制造航空航天发动机热端部件的关键材料,在先进的航空发动机中,高温合金用量占发动机总重量的40%-60%。发动机的性能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高温合金材料的性能水平。高温合金一般以铁、镍、钴为基体,能在大约600℃以上的高温下抗氧化或腐蚀,并能在一定应力作用下长期工作。高温合金在材料工业中主要是为航空航天产业服务,但由于其优良的耐高温、耐腐蚀、抗疲劳等性能,已经应用到电力、石油石化、汽车、冶金、玻璃制造、原子能等工业领域,从而大大扩展了对高温合金的需求。

  高端和新型高温合金需求增加主要来自于几个方面,第一,我国发展自主航空航天产业研制先进发动机,将带来市场对高端和新型高温合金的需求增加。第二,我国上海电气东方电气、哈尔滨汽轮机厂等大型发电设备制造集团在生产规模和生产技术等方面近年来有了较大提高,拉动了对发电设备用的涡轮盘的需求。正在进行国产化研制的新一代发电装备——大型地面燃机(也可作舰船动力)取得了显著进展,实现量产后将带动对高温合金的需求。同时,核电设备的国产化,也将拉动对国产高温合金的需求。第三,“一带一路”经过多个新兴国家,如东盟、中亚、印度等,这些国家处于经济的发展阶段,对于石化、冶金、建材等基础工业产品需求很大,可以带动我国的相关产品和设备的出口,同时也带动相关技术的输出和合作。

  综上,随着我国航空航天产业的快速发展和“一带一路”带来的战略发展机遇,给下游的材料与配件供应商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

  (三)经营模式

  公司已建立完善的采购、生产、销售和研发体系,公司的经营模式是由公司主要业务、客户需求、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及行业市场竞争格局决定的,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1)采购模式

  公司高温合金材料生产所需原材料由各个事业部的生产部门根据生产任务和计划,通过询价方式向供应商直接采购;各事业部具体发起采购申请流程,总部负责权限审批和签订采购合同及订单。公司选择合格供应商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确保了产品质量的稳定性,采购价格根据市场行情价格确定。公司一般依据已签订的合同数量来确定原材料采购量,采取少量多次的采购策略方式,以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2)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模式为订单生产,主要通过客户来访洽谈、主动前往客户处销售、参加招投标等多种方式获取订单。具体过程为客户向上市公司发出订货通知单,公司在接受订单的情况下根据客户订单要求采购原材料并安排生产,生产组织严格按照公司的生产控制程序和质量控制体系进行。

  目前公司在铸造高温合金和新型高温合金两类产品领域拥有整个生产流程全部核心环节的装备能力;但是在变形高温合金领域,公司过往为了实现业绩高速增长和市场份额快速扩张,更多地将重心放在研发和技术创新,以技术领先的优势地位带动客户订单的获取,生产方面则较多采取社会协作的模式,即公司凭借掌握的客户资源和全套生产技术,在向客户承接此类业务后,采取将锻造环节(以及部分机加工)委托给外部合作单位进行加工的模式,公司派出技术人员在现场监制完成,公司自身完成后续的热处理、机加工、化学检测探伤、性能检测等关键环节。为了更好地适应未来发展需求,公司已在四川省德阳市布局变形高温合金生产示范基地,旨在通过生产全流程的装备建设,实现生产链条的贯通和研制生产一体化的能力,进而巩固公司在变形高温合金领域的行业领先地位。

  公司将锻造环节外部委托加工时,根据不同锻件的不同性能要求,需向外协加工单位提供相应的锻造关键技术工艺参数如:锻造加热曲线、锻坯的转移时间控制、每火次的变形量控制及锻件的终端温度控制等,并向加工单位派出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技术指导,以保证最终产品的质量。另一类是机加工环节,公司除需要向外协加工单位提供产品外观尺寸外,还要根据不同高温合金的特点提供相应的主要工艺参数包括:刀具种类、进刀速度、进刀角度、进刀量等,并给予技术指导。

  虽然公司在变形高温合金产品中存在部分外协加工环节,但核心技术仍由公司掌握,并且公司通过采取必要的技术保密措施(例如申请关键成分和工艺专利,热处理等核心工序在公司内部完成等),以防止技术秘密外泄。

  (3)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直销模式,直接面向市场独立销售,根据客户需求以销定产,产品检验合格封装后准时向客户交货,客户验收入库后开具收货凭证,并根据双方约定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后续由公司销售部门和技术部门对销售客户进行跟踪调查并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关系稳定。

  对于高端产品或早期研发及试制阶段产品,客户有专业审价环节并给予指导价,公司根据产品的技术难度、交付周期、交付能力,综合考虑原材料、人工、设备折旧等成本加成后,给出最终报价。中低端产品、试制阶段后期或实现批产的产品的价格偏低,一般需要竞价,根据市场竞争原则确定销售价格。

  (4)研发体系

  公司建立了以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和事业部等业务部门为中心的研发体系和科技创新实体,主要从事基础前沿技术、工程化技术体系和产业化前沿技术的研究工作。

  公司的重点实验室主要围绕中长期公司市场需求,以计算材料学、探索前沿技术、新(跨)领域应用技术、失效分析技术、下一代高温材料等研发方向为主要任务,为公司未来产业的发展提供技术储备,是公司基础科研创新实体。公司的工程中心是科技创新的重要组成,主要围绕3-5年公司市场需求,以高温合金、金属间化合物及轻质铸件等产业方向的工程化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产业前沿技术(含产品)输出为主要任务,定位于公司新产品、新技术工程孵化基地和产业化技术(含产品)的“供应商”,为公司中长期产业发展提供所需的技术(含产品)支持与保障,是公司科技创新工程化平台。公司的事业部等业务部门主要是围绕公司在线产品,以“精益生产、降成本、提效率”的智能产业化能力提升为主要任务,为公司产业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是公司科技创新体系产业化平台。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具体请参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

  证券代码:300034 证券简称:钢研高纳公告编号:2023-015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将于2023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0034                证券简称:钢研高纳           公告编号:2023-016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将于2023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0034              证券简称:钢研高纳  公告编号:2023-017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36,511,323.74元,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221,027,563.35元,根据有关规定按照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2,102,756.33元,期初未分配利润801,219,311.59元,本年实施分配2021年度现金分红派发的72,893,564.40元,2022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927,250,554.20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为了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拟定如下分配预案:

  拟以公司截至目前总股本485,668,9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0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00,934,125.09元,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6股(转增总股数不足1股的部分,按1股转增),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方案,并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相关意见说明

  该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0034              证券简称:钢研高纳             公告编号:2023-018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2年3月18日,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钢研高纳”)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钢研”)申请2亿元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钢研已于2022年4月29日向公司拨付2亿元委托贷款,利率为3%,现该笔委托贷款将于2023年4月29日到期,为保障相关项目的持续推进,公司拟向中国钢研申请2亿元委托贷款延期1年,利率保持不变,为3%,最终以中国钢研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中国钢研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黄沙棘先生、李晗女士、曹爱军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委托贷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委托贷款事项涉及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400001889L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19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少明

  成立日期:2000年3月27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钢铁研究学报(中英文版)》《冶金分析》《粉末冶金工业》《金属功能材料》《物理测试》《轧钢》出版发行(限分支机构经营,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一般经营项目: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及其计算机应用、电气传动及仪器仪表集成系统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工程承包、工程监理和设备成套;冶金与机械电子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电子元器件、机电产品的研制、生产和销售;环保、能源及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材料、设备的研制、销售、工程承包;冶金分析测试技术及仪器仪表、设备的开发、销售;分析测试技术及仪器仪表、设备的开发、销售;进出口业务;投资业务;广告业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钢研总资产为279.16亿元,净资产为152.79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38.51亿元,实现净利润7.34亿元。(因中国钢研2022年度审计工作尚未完成,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中国钢研持有公司40.27%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1、本次关联交易为控股股东中国钢研为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利率3.0%,该笔委托贷款的期限不超过1年,具体批准金额、期限、担保方式等以与银行签订的正式协议/合同为准。

  本次委托贷款的贷款利率系交易双方在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基准利率基础上自愿协商的结果,符合市场原则,价格公允、合理。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出于公司经营的正常需要,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提供流动资金支持,通过此次交易将保障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以及当期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利益,未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中国钢研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54.87万元。

  六、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该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是生产经营必要的,合理的行为。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控股股东中国钢研向公司提供人民币2亿元的委托贷款,贷款利率为3%,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该委托贷款事项可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减少财务费用,有利于公司的运营;利率参考市场标准并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对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人数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0034              证券简称:钢研高纳  公告编号:2023-019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具体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3)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

  (4)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③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5)决议的有效期

  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公告以及《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发行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①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②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以简易程序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以简易程序发行时机等;

  ③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以简易程序发行方案及本次以简易程序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④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⑤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⑥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⑦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以简易程序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⑧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以简易程序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⑨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以简易程序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以简易程序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以简易程序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以简易程序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发行事宜;

  ⑩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其他事项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股票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0034              证券简称:钢研高纳  公告编号:2023-020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的议案》,关联董事黄沙棘先生、李晗女士、曹爱军先生回避表决;关联监事金戈女士、肖萍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钢研”)作为关联股东将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2023年度预计与中国钢研及其下属关联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计为2.1亿元,具体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

  2022年,公司按年度经营目标积极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为满足生产经营需求,与相关关联方发生了正常的采购、销售等经营业务。2022年,公司实际与中国钢研及其下属关联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计为2.38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中国钢研是公司控股股东,公司预计与中国钢研及其实际控制的企业的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并“中国钢研及其下属子公司”的交易金额进行列示,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按关联交易类别内部调剂使用相关关联交易额度,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方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

  经查询,上述关联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上述关联方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2、关联方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依据,与向第三方采购、销售价格不存在明显差异,并以货币方式结算,确保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公司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鉴于公司与中国钢研及其下属单位、联营企业每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数量较多,关联交易均根据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平等协商后逐笔签署具体合同,协议的签订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明确、具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数额占公司同类业务比例较小,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我们事先认真阅读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的议案》,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实际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自愿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上述关联人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的事项是公司实际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自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上述关联人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该议案,董事会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要求。

  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黄沙棘先生、李晗女士、曹爱军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0034              证券简称:钢研高纳  公告编号:2023-021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鉴于公司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控股子公司青岛新力通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未完成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其25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需回购上述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89,134股限制性股票及子公司2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825,022股限制性股票,共计1,014,156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的回购价格因激励对象授予日不同,故所对应的授予价格不同,其中28名激励对象为首次授予时的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6.23元/股,1名激励对象为首次授予时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7.74元/股,上述29名激励对象的回购总金额为6,405,016.88元,回购数量为1,014,156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485,668,928股的0.21%。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84,654,772股。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控股子公司青岛新力通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第二个解锁期业绩未达标,对应的25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29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014,156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简述

  1、2019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共计138人,向激励对象授予共计1346.83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数44894.35万股的3%。其中首次授予1280.29万股,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数的2.852%;预留66.54万股,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数的0.148%。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为5年,解除限售期均为3年,限售期为24个月,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上限分别为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总数的1/3、1/3和1/3,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9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核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3、2019年3月22日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通过公司OA内部系统及宣传栏张贴的方式公示了《关于对钢研高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4、2019年5月6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9]211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钢研高纳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则同意钢研高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

  5、2019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6、2019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在本次激励计划筹划过程中,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亦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7、2019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激励计划(草案)》涉及的激励对象中,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放弃39.21万股。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307.62万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32人,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280.29万股调整为1241.08万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28人调整为122人。公司确定以2019年5月24日为向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12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1241.08万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调整后的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19年7月1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经公司董事会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登记,公司股权激励限售股已于2019年7月19日上市流通。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人数为121人,暂缓授予激励对象1人,由于本次激励对象尹法杰副总经理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票(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9),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决定暂缓对尹法杰副总经理的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为121人,但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不变,仍为122人。本次授予登记数量为12,250,800股,暂缓授予登记数量为160,000股。

  9、2020年1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韩光武已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108,1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6.23元/股,回购总金额为673,463元。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2020年1月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经公司董事会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登记,公司股权激励限售股已于2020年1月9日上市流通。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人数为1人,为首次授予登记时暂缓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尹法杰副总经理,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数量为160,000股。

  11、2020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离职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08,100股限制性股票。

  12、2020年3月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1名离职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08,100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13、2020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0年4月22日为授予日,向10名激励对象授予66.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74元/股。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次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

  14、2020年5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经公司董事会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登记,公司预留部分股权激励限售股已于2020年5月25日上市流通。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为10人,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数量为66.5万股。

  15、2020年9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名激励对象范丽霞、李科敏已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196,6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6.23元/股。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2020年9月1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7、2020年10月1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2名离职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96,600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18、2021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对标企业的议案》、《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18名激励对象共计3,912,857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9、2021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鉴于公司12名激励对象未完全达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的考核目标且其中2名激励对象因考核不达标降级,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1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2,401股限制性股票和不满足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69,174股限制性股票,共计111,575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6.23元/股,回购总金额为695,112.25元。

  20、2021年9月2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1、2021年11月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12名激励对象的111,575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22、2021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时暂缓授予登记的1名激励对象的53,333股进行解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3、2022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6名激励对象荆书杰、周新萍等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2名激励对象陈卓、徐瀚因发生职务变更,需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此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8,168股;因激励对象授予日不同,故所对应的授予价格不同,其中荆书杰等7名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6.23元/股;激励对象韩玉红因授予的为首次预留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74元/股。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4、2022年4月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5、2022年5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共计183,336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6、2022年7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88名激励对象共计3,020,434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7、2022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时暂缓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53,333股限制性股票予以解除限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和《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时暂缓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首次授予时暂缓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53,333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8、2023年2月2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8名激励对象的288,168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29、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控股子公司青岛新力通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未完成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其25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此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14,156股;因激励对象授予日不同,故所对应的授予价格不同,其中28名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6.23元/股;1名激励对象因授予的为首次预留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74元/股,回购总金额为6,405,016.88元。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回购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一、因激励对象主动离职

  《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主动离职的,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和当时市场价的孰低值进行回购并注销。”

  鉴于公司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故公司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二、子公司未达到解锁标准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及解除限售条件”中的“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项第“(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中规定: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满足条件的前提下,才能部分或全额解除限售当期限制性股票,具体解除限售比例依据部门及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若事业部及分子公司业绩完成率小于50%,则在子公司任职的激励对象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结合子公司青岛新力通2021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和青岛新力通2019年授予限制性股票时承诺完成的业绩指标,青岛新力通2021年业绩完成率小于50%,未完成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第二期解锁比例为0。

  综上,公司拟回购注销2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价格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异常情况的处理”和“第十五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相关规定,因激励对象授予日不同,故所对应的授予价格不同,其中28名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6.23元/股;1名激励对象因授予的为首次预留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74元/股,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总股数为1,014,156股,回购总金额为6,405,016.88元。

  3、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至484,654,772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注:1、本表格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股份变动情况表为准。

  2、部分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3、本次回购注销实施后,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该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审核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董事会将上述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14,156股,回购总金额为6,405,016.88元。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履行相关程序,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回购数量及价格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宜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尚需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0034  证券简称:钢研高纳  公告编号:2023-022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钢研高纳2022年年度报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2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下午15:00至17:00时在“约调研”小程序举行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约调研”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约调研”;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约调研”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总经理孙少斌先生、财务总监杨杰先生、独立董事武长海先生、董事会秘书蔡晓宝先生。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0034              证券简称:钢研高纳  公告编号:2023-025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综合授信事项概述

  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资金流动性,支持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为不超过46.14亿元的综合授信,公司本部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子公司担保方式为担保、抵押、信用。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并购、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国内贸易融资业务、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在额度内循环使用。

  公司本部申请授信总额度不超过21亿元,子公司申请授信总额度不超过25.14亿元,共计不超过46.14亿元。

  为办理上述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及后续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签署在上述额度内一切与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并购、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国内贸易融资业务、票据贴现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前述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1、公司本部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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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钢研德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德凯”)拟向银行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10.9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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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新力通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新力通”)拟向银行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12.3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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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钢研高纳航空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高纳”)拟向银行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0.8亿元;

  ■

  5、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钢研高纳锻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高纳”)拟向银行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1亿元。

  ■

  二、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结合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担保实施情况,公司2023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14.32亿元,均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且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具体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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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签署具体的担保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河北钢研德凯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钢研德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81308216289B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6,855.81万元

  法定代表人:朱小平

  成立日期:2014年8月7日

  住所: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开发区火炬南街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铝合金、镁合金、合金制品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河北德凯股权结构图如下:

  ■

  与公司的关系:河北德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持有其80%股权。

  河北德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河北德凯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38,487.47 万元,负债总额为 78,279.25 万元,净资产为59,208.22 万元,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95,704.85 万元,利润总额18,687.71 万元,净利润16,198.20万元。

  2、青岛新力通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3564748348W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8,568.16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兴雷

  成立日期:2011年1月11日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同和街道办事处通达路中段

  经营范围:石化炉管、冶金辐射管、冶金炉辊、玻璃导辊、炉用耐热合金部件、纸浆机浆轮、卧式螺旋离心机生产、销售;工业炉(不含特种设备)销售、安装;货物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经营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新力通股权结构图如下:

  ■

  与公司的关系:青岛新力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持有其65%股权。

  青岛新力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青岛新力通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16,240.41万元,负债总额77,584.10万元,净资产38,656.31万元,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86,153.93万元,利润总额6,079.26万元,净利润5,704.96万元。

  3、西安钢研高纳航空部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2MAB11M0H2H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维

  成立日期:2022年06月24日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旗路2206号陕西水务大厦2807室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等。

  西安高纳股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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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公司的关系:西安高纳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持有其67.97%股权。

  西安高纳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西安高纳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376.87万元,负债总额88.51万元,净资产2,288.36万元,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01.06万元,利润总额1.76万元,净利润1.36万元。

  4、四川钢研高纳锻造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00MABRCW2R85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曲敬龙

  成立日期:2022年6月23日

  住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19-12号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延压加工;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等。

  四川高纳股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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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公司的关系:四川高纳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四川高纳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四川高纳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220.03万元,负债总额355.53万元,净资产864.50万元,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158.72万元,净利润-135.50万元。

  四、拟签订担保及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及反担保事项尚未签订担保协议或文件,具体担保及反担保内容以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及其他条件等由河北德凯、青岛新力通、西安高纳、四川高纳与合作的银行协商,最终实际担保金额将不超过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及河北德凯其他股东、青岛新力通其他股东、西安高纳其他股东共同协商确定。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预计2023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事项均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开展,授信及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财务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在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和子公司经营实际和发展战略,主要是为解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且资产负债率为均为70%以下,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河北德凯、青岛新力通和西安高纳其他股东共同为公司的连带责任担保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公平、对等,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授信和担保额度预计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本次授信和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王兴雷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51,850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5.34%,公司本次预计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14.57亿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43.10%;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12,500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3.70%。

  截至本公告日,包括本次新增担保事项,公司除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无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0034              证券简称:钢研高纳  公告编号:2023-026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的相关规定,法定会计政策变更豁免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1年12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明确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以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等内容。

  解释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明确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解释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 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 年 1 月 1日起执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前执行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执行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5号、解释16号的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3、会计政策变更日期及对公司的影响

  自2022年1月1日起,公司执行解释15号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执行解释15号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自2023年1月1日起,公司执行解释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解释16号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此次会计政策变对公司报表无重大影响。执行解释16号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针对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事项,已与现任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合伙人石磊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必要的沟通,并得到认可。

  特此公告。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0034              证券简称:钢研高纳  公告编号:2023-027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兴雷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新力通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新力通”)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预计不超过1亿元,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保函、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补充流动资金借款等综合授信业务,综合授信额度以银行最终批复为准。为确保以上事项顺利实施,青岛新力通全资子公司烟台市中拓合金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烟台中拓”)为其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5年,本次担保事项主体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主体,青岛新力通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本次担保金额包含在公司2023年预计担保金额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青岛新力通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3564748348W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8,568.16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兴雷

  成立日期:2011年1月11日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同和街道办事处通达路中段

  经营范围:石化炉管、冶金辐射管、冶金炉辊、玻璃导辊、炉用耐热合金部件、纸浆机浆轮、卧式螺旋离心机生产、销售;工业炉(不含特种设备)销售、安装;货物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经营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新力通股权结构图如下:

  ■

  与公司的关系:青岛新力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持有其65%股权。

  青岛新力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青岛新力通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16,240.41万元,负债总额77,584.10万元,净资产38,656.31万元,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86,153.93万元,利润总额6,079.26万元,净利润5,704.96万元。

  三、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尚未签订担保协议或文件,具体担保内容以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及其他条件等由青岛新力通与合作的银行协商,最终实际担保金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为青岛新力通全资子公司为其担保,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四、董事会意见

  烟台中拓本次为新力通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基于新力通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新力通整体发展,本次担保事项是董事会在对青岛新力通的资产质量、偿债能力、经营情况、资信状况等各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做出的决定。本次担保事项主体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主体,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基于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控股子公司整体发展,公司控股孙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主体,且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王兴雷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担保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51,850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5.34%,本次公司孙公司为子公司担保总金额预计不超过1亿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3.0%;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12,500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3.70%。

  截至本公告日,包括本次新增担保事项,公司除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无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0034              证券简称:钢研高纳            公告编号:2023-028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钢研高纳”)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5月18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会议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②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5日15:00深交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南村1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2、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本次会议议案7.00、议案8.00、议案10.00、议案11.00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本次会议议案6.00、议案7.00、议案9.00、议案11.00涉及回避表决事项,相关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回避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传真或信函须在2023年5月17日15:0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规划证券投资部,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15: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南村19号公司规划证券投资部

  4、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议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姓名:蔡晓宝、何晓珂

  ??电话号码:010-62182656

  联系传真:010-62185097 ?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南村19号公司规划证券投资部

  邮编:100081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人)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人)出席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单位(本人)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表决权自委托签署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闭会时止。

  ■

  说明:请在议案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特此授权。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股东)持股性质与数量: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名称(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书有效期限:签署日至     年   月   日

  附件二: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034

  2、投票简称:高纳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本所数字证书”或“本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300034                           证券简称:钢研高纳                        公告编号:2023-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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