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
2、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刘俊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维 会计机构负责人:涂小银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刘俊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维 会计机构负责人:涂小银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7日
股票代码:001316 股票简称:润贝航科 公告编号:2023-016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至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俊锋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现有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8)。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邵晨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三)审议通过《关于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负责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户及其他相关事项。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此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三、备查文件
(一)《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1316 股票简称:润贝航科 公告编号:2023-017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至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云云召集并主持,公司现有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8)。
(二)审议通过《关于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负责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户及其他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三、备查文件
(一)《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1316 股票简称:润贝航科 公告编号:2023-019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邵晨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邵晨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81782356
传真号码:0755-81782137
电子邮箱:ir@lubair.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塘朗车辆段旁塘朗城广场(西区)A座3901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邵晨,女,199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23年3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邵晨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惩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的情形。
股票代码:001316 股票简称:润贝航科 公告编号:2023-020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成本,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以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材料、设备、工程等款项。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78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4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091.9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308.02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2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6月2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35214号《验资报告》。
二、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所需资金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成本,公司将新设一个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该账户仅作为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以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使用。并经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负责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户及其他相关事项。
(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操作流程
1、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供应商、施工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或相关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工程施工合同涉及的资金支付条款,公司将上述增值税发票或采购合同涉及的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2、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在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内开具等额银行承兑汇票,并支付给相关供应商或施工方。
3、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上述银行保证金将直接用于兑付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该笔保证金利息转至募集资金专户。
4、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所需的申请、审批、支付等程序,须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财务部门需建立台账,逐笔统计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按月汇总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并抄送保荐代表人。
5、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调查、监督。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负责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户及其他相关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负责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户及其他相关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事宜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负责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户及其他相关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润贝航科本次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润贝航科本次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四、备案文件
(一)《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1316 证券简称:润贝航科 公告编号:202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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