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ST弘高 公告编号: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84.16%,主要系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下降所致;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258.56%,主要系公司项目结算回款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3年1月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300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审计报告日,立案调查尚未有最终结论。
2、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2022年公司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430.26万元,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0,207.3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30,968.22万元 。
4、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被司法划转被动减持,详见《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划转完成暨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26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何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艳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义宁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何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艳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义宁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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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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