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2023年04月15日 01:53 证券时报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

  姓名:李宁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超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

  姓名:阮喆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9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超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李会英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超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2023年度审计收费为人民币113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68万元,内控审计收费45万元。

  2022年度审计收费为人民币113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68万元,内控审计收费45万元。

  2023年度的审计收费与上年度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3年4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对此事项发表如下意见:经核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做到“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履行职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在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期间,一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公司与股东利益。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23-008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房地产》要求,特此公告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1、2022年10-12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新增房地产储备项目。2021年10-12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新增房地产储备项目。2022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新增房地产储备项目。

  2、2022年10-12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新开工项目。2021年10-12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新开工项目。2022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新开工项目。

  3、2022年10-12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新竣工项目。2021年10-12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新竣工项目。2021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新竣工项目。

  4、2022年10-12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销售项目签约面积15,992.26平方米,签约金额159,035.18万元,签约金额同比增加205.83%;2021年10-12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销售项目签约面积12,403.33平方米,签约金额52,001.69万元。2022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年销售项目签约面积16,183.48平方米,签约金额159,106.26万元,签约金额同比增加205.90%;2021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年销售项目签约面积12,435.20平方米,签约金额52,013.03万元。

  5、2022年10-12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现房地产租金收入1.37亿元,同比减少10.17%;2021年10-12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现房地产租金收入1.53亿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出租房地产总面积为39.08万平方米,2022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年实现房地产租金收入5.04亿元,房地产租金收入同比减少4.09%;2021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年实现房地产租金收入5.25亿元。

  由于房地产项目租售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请投资者审慎使用,相关阶段性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23-003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3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方式进行,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监事成佳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颂燕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监事会目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公司社会责任报告》

  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和2023年财务预算》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临2023-00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2023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2023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3-00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审核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和执行情况均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并及时、准确、完整的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依法有效运行,保障了公司规范化运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诚信勤勉、恪尽职守、廉洁自律,能够依法依规开展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23-007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服务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市北祥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祥腾”)拟与上海垠祥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垠祥置业”)签订《服务合同》。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2,768.00元。

  ● 公司原总经理张羽祥为垠祥置业法定代表人,于2022年10月27日退休离任,垠祥置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垠祥置业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4,678.39万元。其他关联交易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披露义务。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市北祥腾与垠祥置业签订《服务合同》。根据垠祥置业委托,市北祥腾为垠祥置业提供销售支持及市场营销服务,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2,768.00元。

  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所有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签订《服务合同》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本公司过去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但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关系介绍

  公司原总经理张羽祥为垠祥置业法定代表人,于2022年10月27日退休离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垠祥置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关联方基本情况

  上海垠祥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MA1GTG38XW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张羽祥

  注册资本:人民币66,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7月14日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嘉罗公路1661弄8号501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管理,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保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垠祥置业为公司参股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主要负责开发位于上海市嘉定区徐行镇06-04地块的“莫里斯花源水岸名邸项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垠祥置业资产总额人民币72,451.68万元,净资产人民币68,257.13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7,598.57万元,净利润人民币5,154.31万元。

  三、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

  1、服务内容:市北祥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为垠祥置业提供销售支持及市场营销服务。

  双方同意该服务内容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及时调整,市北祥腾将为垠祥置业提供以下服务:

  1)提供财务支持,包括财务预、决算管理、会计核算、资金融资/税务档案管理、统计分析、销售管理、成本策划、动态成本管理、成本信息库管理(非建安部分)、项目成本统计与分析评估以及内部稽核。

  2)提供客户服务和品牌建设,通过一系列营销活动拓宽销售渠道,包括客户资源/关系管理、品牌管理以及客户活动策划和实施、重点客户的跟踪管理工作和客户投诉管理。

  3)负责项目前期拓展、市场研究、客户研究、营销策划和销售管理,基于行业、政策市场动态以及客户的研究、分析,通过开展项目营销策划、销售实施等系列工作,协助垠祥置业完成营销工作目标,为垠祥置业战略规划和品牌建设工作提供支持服务。

  2、服务收费:垠祥置业同意就市北祥腾根据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向市北祥腾支付相关费用,服务费用总金额暂预估为以不超过人民币402,768.00元为限。

  3、费用支付:双方同意,本合同下的服务费用考虑双方所发生的成本和费用以及业务经营状况,服务费用根据服务内容实际履行情况进行结算及支付。

  4、禁止转让:本合同未经市北祥腾书面同意,垠祥置业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

  5、服务期限: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直至约定的服务内容全部完成之日止。

  四、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市北祥腾与垠祥置业签订服务合同,是市北祥腾利用自身专业团队及渠道资源,发挥专业化管理优势,符合市北祥腾经营发展实际需求。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市北祥腾的经营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形成不利影响。交易定价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参考市场上同类交易的定价原则确定本次合同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在提请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之前,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关联交易已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所有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市北祥腾投资有限公司与上海垠祥置业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合同》,是市北祥腾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的,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关联董事在审议本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了表决,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六、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1、2022年4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上海垠祥置业有限公司向股东提供同比例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参股公司上海垠祥置业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向其三方股东提供同比例借款合计人民币40,000万元,其中向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13,846.16万元。本次借款期限为1.5年,从资金汇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日起生效。本次借款为年利率,采取固定利率,即4.75%,在借款期限内,该利率保持不变。

  2、2022年6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新市北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与上海市北高新集团不动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管理框架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新市北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市北物业”)与上海市北高新集团不动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管理框架合同》。根据上海市北高新集团不动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新市北物业为上海市北高新集团不动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所有的市北云盛人才公寓提供相关管理服务,主要包含保安服务、保洁服务、客服接待、维修维保、物资采购、提供三餐等内容,合同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

  3、2022年6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新市北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与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管理框架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市北物业与市北集团签订《委托管理框架合同》。根据市北集团委托,新市北物业为市北集团提供相关管理服务,主要包含场地设施改造、秩序维护服务、环境服务、客服接待、零星维修、物资采购、供应餐食等内容,合同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

  4、2022年6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聚能湾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与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聚能湾与市北集团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根据市北集团委托,聚能湾为市北区块链生态谷创新能力建设及重大行业应用示范项目提供专项技术服务,市北集团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人民币17.8万元。

  5、2022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市北祥腾投资有限公司与上海垠祥置业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合同。根据垠祥置业委托,市北祥腾为垠祥置业提供销售支持及市场营销服务,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322,274元。

  6、2023年2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按股权比例同比例向参股公司上海百汇云灏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1,972万元。借款期限为三年期,以暂定提款日2023年2月8日起至2026年2月7日止,实际以首期提款日开始起算。借款利率为提款日前一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日利息参照金融机构1/360计算。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市北高新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3、市北高新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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