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相关议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公告。
本次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各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同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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