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珠海实友化工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167,69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1.40%)的控股股东珠海实友化工有限公司计划自本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9877%)。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实友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实友”)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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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经营发展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历年利润分配方案中转增的股份及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877%,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计划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份锁定承诺
珠海实友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珠海实友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已于2013年11月4日起解除限售。
8、非公开发行股份锁定承诺
珠海实友作为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认购对象承诺: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珠海实友所持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已于2018年6月11日起解除限售。
截至本公告日,珠海实友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珠海实友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不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4、在珠海实友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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