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07日 05:03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2449                证券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23-017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18,477,16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

  国星光电是集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中高端半导体发光二极管(LED)及其应用产品于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与销售LED器件及组件产品,同时新兴培育第三代化合物半导体封测产品。公司深耕电子及LED行业50余年,产品广泛应用于消费类电子产品、家电产品、计算机、通讯、显示及亮化产品、通用照明、车用照明、杀菌净化、植物照明等领域,技术实力领先、产品制造精益,拥有完善的生产和质量管理认证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分为器件类产品(包括显示屏用器件产品、白光器件产品、光电子器件产品)、组件类产品(包括显示模块与背光源、Mini背光模组)、LED外延片及芯片产品(包括蓝绿显屏/数码指示/车用大功率倒装/Mini LED芯片产品)、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产品及其配件(包括MOS/Si/IC产品)、第三代半导体产品(包括碳化硅分立器件/功率模块、氮化镓系列器件产品),业务涵盖LED产业链上中下游。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及其用途未发生重大变化,新增了公司控股子公司风华芯电的MOS/Si/IC产品。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以现金收购广东风华芯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9.87695%的股权,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已调整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除已披露事项外,无其他重要事项。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佳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002449          证券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23-018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星光电”)于2023年4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和经营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2年12 月31日合并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检查和减值测试。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相应减值准备,对部分长期挂账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长期股权投资及质量问题存货等进行核销。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及固定资产,2022年1-12月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总计4,418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2、本次核销的资产项目主要包括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2022年1-12月核销金额总计11,94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依据,原因和具体金额

  (一)本次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及核销情况说明

  1、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公司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坏账准备,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根据上述坏账准备计提政策,2022年度公司计提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共-200万元。

  2、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核销:2022年,公司对债务人已注销或长期挂账多次催收无果,已实际产生损失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以及预付款项予以核销共计212万元。核销后,公司对核销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以及预付款项仍保留相关法律权利。

  (二)本次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及核销情况说明

  1、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为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2022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606万元,其中已申请报废尚未对外处置的物料重分类为其他流动资产的其他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63万元。

  2、存货核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相关会计政策,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对已经过报废审批程序的存货进行报损,2022年核销金额2,901万元。

  (三)本次长期股权投资核销情况说明

  2010年公司投资旭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成本6,483万元,持股比例15%,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鉴于旭瑞光电公司已完成工商注销程序,公司核销对旭瑞光电长期股权投资款6,483万元。

  (四)本次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核销情况说明

  1.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公司对发生了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按照账面价值与可回收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2022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2万元。

  2.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核销:2022年公司对已完成报废手续并对外出售处置的固定资产,形成核销净额-105万元;核销已过期的无形资产专利21万元;核销已摊销完毕的公司支付的涉及维吉尼亚渠道收购对价形成的无形资产2,428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2022年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业务共减少公司合并报表税前利润4,629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2 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有关规定,且有利于更加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六、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002449          证券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23-019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 年12月30日,财政部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第15号准则解释”),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第15号准则解释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21年12月30日颁布的第15号准则解释,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准则解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第15号准则解释的主要内容

  1、相关会计处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2、列示和披露。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 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等规定,判断试运行销售是否属于企业的日常活动,并在财务报表中分别日常活动和非日常活动列示试运行销售的相关收入和成本,属于日常活动的,在“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项目列示,属于非日常活动的,在“资产处置收益”等项目列示。同时,企业应当在附注中单独披露试运行销售的相关收入和成本金额、具体列报项目以及确定试运行销售相关成本时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等相关信息。

  (二)执行第15号准则解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开始执行本会计政策变更的规定,并按照本准则追溯调整2021年初至2022年初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将原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消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研发支出,调整为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具体为:调增2021年营业收入996,123.78元,调增2021年营业成本804,668.79元,调增2021年研发费用191,454.99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及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3.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4.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5.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002449        证券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23-015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已于2023年3月24日以面呈、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4月4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召开。本次会议由王佳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3名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7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以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其他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4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2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七、审议通过《2023年公司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国星光电2022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32,191,885.60元(母公司报表,下同),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3,219,188.56元,减其他综合收益结转0.0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581,222,994.19元,减2021年度现金分红30,923,858.45元,2022年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669,271,832.78元。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为:以经审计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1,669,271,832.78元为依据,以2022年年末总股本618,477,1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0.6元(含税),总计分配37,108,630.14元,剩余累计未分配利润1,632,163,202.64 元结转下年度;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上述分红预案符合公司于2021年制定的《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有利于更全面、详细地展现公司2022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预算方案结合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目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提升公司战略管理能力,优化内部资源配置,有效实现成本管控。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 2023年4月7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7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于2023年4月27日下午15:00在公司南区中栋一楼大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7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002449          证券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23-020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星光电”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4月27日下午15:00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审议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上午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8号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南区中栋一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及编码

  ■

  2、特别说明:

  (1)上述提案1.00、提案2.00、提案4.00、提案5.00、提案6.00、提案8.00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7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上述提案1.00、提案3.00、提案4.00、提案5.00、提案6.00、提案7.00、提案8.00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7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上述提案4.00、提案5.00、提案7.00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8号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凭证等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传真方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以上资料须在2023年4月21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4)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充完整。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卫亮

  电话:0757-82100271

  传真:0757-82100268(传真函上请著名“股东大会”字样)

  邮箱:yuanweiliang@nationstar.com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8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28000

  5、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449”,投票简称为“国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3、本次股东会议审议议案均为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在会议上代表本人(本单位)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注:1、如欲对提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提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提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自然人委托须本人签名(或盖章),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449          证券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23-016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已于2023年3月24日以面呈、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4月4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温济虹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 7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以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可适应公司发展需要。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2 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经审计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1,669,271,832.78元为依据,以2022年年末总股本618,477,1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0.6元(含税),总计分配37,108,630.14元,剩余累计未分配利润1,632,163,202.64 元结转下年度;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预算方案结合了公司年度的经营目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提升公司战略管理能力,优化内部资源配置,有效实现成本管控。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体监事会成员依法回避表决,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综合考虑公司整体实际业绩及岗位履职情况,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拟定为:针对在公司领酬的监事,如兼任公司内部其他岗位职务,按其在公司所担任非监事的岗位职务标准领取薪酬,不再额外发放监事津贴。

  八、审议《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有关规定,且有利于更加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 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2023 年4月7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九、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及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详见公司2023 年4月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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