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路演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路演公告
2023年03月31日 06:07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1

  债券代码:113602      债券简称:景20转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路演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27号文核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旺电子”或“发行人”)公开发行115,4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景23转债”,债券代码“113669”)。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和发行公告已刊登于2023年3月31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募集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景旺电子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一、网上路演时间:2023年4月3日(周一)10:00-11:00

  二、网上路演网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相关人员。

  发行人: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9

  债券代码:113602          债券简称:景20转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之通知、议案材料于2023年3月27日以邮件及电话送达的方式送达了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绍柏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

  本次拟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5,4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11,540,000张,即1,154,000手。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25.71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08%(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对象

  (1)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本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3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不存在无权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股份数量。若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3日,T-1日)公司可参与配售的股本数量发生变化导致优先配售比例发生变化,公司将于申购起始日(2023年4月4日,T日)披露可转债发行原股东配售比例调整公告。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3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景23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3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数按每股配售1.362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1362手可转债。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申请办理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司及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丽支行开立的账户作为募集资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董事长或其他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募集资金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的签署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备查文件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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