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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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31日 06:05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部分内容。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以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13,319,360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1,697,32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7,905,508.25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06%;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为功率半导体,包括PMIC、AC-DC、DC-DC、Gate Driver及配套的功率器件,目前有效的产品型号超过1500个。公司一直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创新为驱动,积极开发新产品,研发量产了三大类应用系列产品线,包括家用电器类、标准电源类和工控功率类等,广泛应用于家用电器、手机及平板的充电器、机顶盒的适配器、车载充电器、智能电表、工控设备等众多领域。

  2022年3月,公司披露了定增预案,募集资金将用于“新能源汽车高压电源及电驱功率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工业级数字电源管理芯片及配套功率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苏州研发中心的建设、实施,其中,新能源车是继家电、标准电源、工业之后公司正在积极布局的全新领域,目前公司已完成车规ISO 26262功能安全体系认证,同时有多款产品通过AEC-Q100可靠性认证,车规级高压DC-DC、Gate Driver正在客户送样测试中。

  ■

  (二)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是集成电路产业链中的集成电路设计公司,采用国际流行的无生产线设计(Fabless)模式,专注于产品的市场开拓和设计研发,生产主要采用委托外包形式。轻资产、侧重产品研发和市场销售的哑铃型经营模式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营运效率。

  具体模式可分为:

  (一)研发模式

  公司坚持“以创新为驱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紧跟市场需求变化趋势,基于自主研发的高低压集成技术平台,不断进行迭代更新,增加产品品类,拓展应用领域,从而实现公司收入的增长。公司产品依托测试和分析仪器、计算机、EDA等复杂软硬件平台进行研发,研发过程可分为立项、设计、工程批试产和定型等环节。

  (二)营运模式

  Fabless模式下,公司生产模式以委外加工为主,产品主要的生产环节包括晶圆制造、封装、测试等均通过委外加工的方式完成。公司将自主研发设计的集成电路布图交付晶圆制造商进行晶圆生产,然后再交由封装测试厂商完成封装、测试,从而完成芯片生产。为保证公司产品质量,公司对每一环节均执行严格的质量控制,按照产品规格及公司研发标准要求外包生产商,制定切实有效的质量流程及管理制度。

  (三)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主要通过经销商销售产品。在经销模式下,公司向经销商进行买断式的销售,同时公司会对经销商进行信息穿透和备货管控;在直销模式下,公司直接将产品销售给终端客户。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归属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 (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集成电路设计”(代码:6520)。

  集成电路作为信息产业的基础和核心,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产业,一直以来占据全球半导体产品超过80%的销售额,在计算机、家用电器、数码电子、自动化、电气、通信、交通、医疗、航空航天等几乎所有的电子设备领域中都有使用。

  中国集成电路行业起始于上世纪末,自2000年颁布《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以来,国家相继颁布多项政策大力扶持和推动集成电路行业发展。此外,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互联网信息产业对传统经济的持续深入改造以及发达国家集成电路产业逐渐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等因素进一步促进了国内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

  经历2021年的高速增长之后,集成电路行业进入“总量下行,结构优化”的发展阶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集成电路产量3241.9亿块,比上年下降9.8%;集成电路出口2734亿个,比上年下降12%;集成电路进口5384亿个,比上年下降15.3%。与此同时,随着工业、汽车市场逐步向国产芯片开放大门,工规级、车规级芯片国产化渗透率呈上升趋势。

  集成电路行业是一个快速发展的高科技行业,各种新技术、新产品不断更新,一方面产生了巨大的市场机遇,另一方面也导致市场变化较快。根据摩尔定律,当价格不变时,集成电路上可容纳的元器件的数目,约每隔18-24个月便会增加一倍,性能也将提升一倍,需要公司不断开发出适销对路的新产品以求跟上市场的需求。集成电路设计行业技术不断革新,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新产品开发是保持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半导体分为集成电路IC和分立器件,其中,集成电路IC包括模拟IC、微处理器IC、通用逻辑IC和存储IC,分立器件包括O光电子、S传感器和DS分立器件。公司的产品主要包括PMIC、AC-DC、DC-DC、Gate Driver及配套的功率器件,属于模拟IC里的电源管理IC及DS分立器件里的功率器件(含模块)。

  1. 公司在行业内拥有较强的技术水平及较高知名度

  公司以技术开发见长,是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并参与了《家用电器待机功率测量方法》、《智能家用电器通用技术要求》和《智能家用电器系统架构和参考模型》等多项国家标准的起草制定,获得了包括“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江苏省科学技术一等奖”在内的多项行业荣誉和奖项,开发并率先量产700V单片集成MOS开关电源管理芯片、1500V智能MOS开关电源管理芯片、零瓦待机的高压工业开关电源芯片、200V SOI集成驱动电源芯片、大功率数字图腾柱无桥PFC芯片等创新产品,拥有87项已授权的国内和国际专利、112项集成电路布图登记。公司的高低压集成电源芯片核心技术在业内一直享有较高的知名度。

  2. 与众多知名终端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应用领域不断拓宽,经营规模逐年提升

  凭借出众的产品性能、持续的技术创新以及快速的服务响应,公司电源管理芯片应用领域不断拓宽,客户群体持续壮大。2020-2022年公司业务规模整体呈上升趋势,分别实现销售收入4.29亿元、7.53亿元和7.20亿元,在电源管理芯片行业的市场份额和品牌影响力逐渐提升。目前,公司已发展成为国内家用电器、标准电源行业电源管理芯片的优势供应商。

  3. 电源管理芯片细分领域市场竞争力较强

  由于电源管理芯片行业呈现充分竞争的市场格局,国内各电源管理芯片公司的市场份额较为分散,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致力于电源管理芯片的研发和销售,在国内厂商中具有较强的市场地位,尤其是AC-DC和Gate Driver等高压电源管理芯片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目前,家用电器领域,公司是国内家电品牌厂商的主流国产电源芯片提供商;标准电源领域,公司是网通、DVB、手机快充龙头生产商主要的国产电源芯片提供商;工控领域,公司是电机、智能电表、通信基站的领先国产电源芯片提供商。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①家用电器领域

  家电市场主要包括各类生活家电、厨房家电、健康护理家电、白电(冰箱/空调/洗衣机)、黑电(电视/智慧显示屏)等。电源管理芯片主要负责将源电压和电流转换为可由智能模块如微处理器、传感器等负载使用的电源,因此,搭载智能模块的生活家电、厨房家电、健康护理家电均需要使用多颗不同类型的电源管理芯片。无论是小家电还是白电,配备网络交互、智能语音控制功能以实现更便捷的操控体验,将各类传感器集成实现更智能运转控制,这使得家电智能化成为不可阻挡的行业发展趋势。据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指导、全国家用电器工业信息中心编制的《2022年中国家电行业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家电内销市场传统品类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滑,风口型品质家电增长态势良好,电源管理芯片受益于品质家电的智能化、全屋定制化推进,未来发展空间还会持续扩大。

  2021年7月1日起,不满足新国标(GB21455《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的库存空调将不允许销售,新能效标准的空调销量大幅提升;同时,冰箱、洗衣机的新能效标准也在制定中。能效标准的提升将推动变频白电的普及,待机低功耗的AC-DC芯片及BLDC驱动芯片渗透率有望继续大幅提升。

  ②标准电源领域

  标准电源主要是指各类电子设备的外置式、交流电输入、直流输出规格的电源模块。通常称为外置电源适配器、充电器。具体应用品类包括各类手机/可穿戴智能设备充电器、无人机充电器、光纤MODEM/路由器/机顶盒/笔记本适配器、电动自行车/电动工具充电器、中大功率照明适配器、Qi无线充电器等,市场规模较大。随着物联网设备、智能终端、无线网络等数码产品的普及,标准电源的应用场景不断增加;尤其随着快充技术不断发展,输出功率持续增大,电路拓扑架构创新涌现,宽禁带器件进一步提升功率密度,带给终端用户的体验更佳,使得快充技术已从手机逐步覆盖至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显示器、新能源汽车、电动工具、IoT设备等多个领域,场景多元化叠加技术进步,带动标准电源类芯片需求强劲增长。

  工控功率领域

  工控功率类市场主要包括光储充、服务器、智能电表、智能断路器、5G基站、电机设备、工业缝纫机、工业水泵/气泵等。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全球能源需求持续增长,能源资源和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加快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已成为应对日益严峻的能源环境问题的必由之路。根据彭博预测,2050年全球光伏发电总量中的占比有望超过全球发电量的30%,成为第一大发电方式。光伏发电的普及,直接推动适配逆变器的芯片及模块的需求量大幅提升。

  202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指出:要夯实数字中国建设基础,打通数字基础设施大动脉。加快5G网络与千兆光网协同建设,深入推进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推进移动物联网全面发展,大力推进北斗规模应用。系统优化算力基础设施布局,促进东西部算力高效互补和协同联动,引导通用数据中心、超算中心、智能计算中心、边缘数据中心等合理梯次布局。服务器作为数据中心最核心的基础设施,《规划》的出台将加速服务器芯片的国产替代进程。

  ④新能源车领域

  2020年11月2日,国务院正式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到2025年计划实现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20%左右。对此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解读称,“中国新能源汽车的市场渗透率是4.7%,如果2020年达到5%,未来5年若要实现20%的目标,每年的年复合增长率必须达到30%以上”。传统燃油车升级至新能源汽车,直接推动功率半导体(电源管理芯片及功率器件)价值量大幅提升,如FHEV/PHEV相比传统燃油汽车,半导体用量增加365美元,仅功率半导体的价值量就增加300美元,占新增半导体用量的82%。而在BEV中,功率半导体的价值量就高达455美元,占BEV所用半导体用量的61%。新能源汽车的普及为功率半导体带来千亿级增量市场。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19,591,403.82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9,844,436.3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720,140,222.4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为1,470,726,007.29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3-018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邬成忠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独立董事邬成忠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邬成忠先生,197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东理工大学会计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03年8月-2008年12月就职于华润上华科技有限公司,任财务部经理、高级经理;2009年1月-2020年9月就职于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任财务部助理总监、副总监、总监;2020年10月至2022年1月,任华进半导体封装先导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22年2月至今,任一村资本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邬成忠先生已出席公司2023年3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对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均投赞成票,并作为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理由: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并最终提高公司业绩。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关于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请详见本公司2023年3月1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开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3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自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三)征集程序

  1、请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向征集人提供证明其股东身份、委托意思表示的文件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长江路16号芯朋大厦11层

  收件人:孙朝霞

  联系电话:0510-85217718

  联系传真:0510-85217728

  邮政编码:214028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邬成忠

  2023年3月17日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邬成忠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

  (说明:对于每一议案均设“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3-005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3月16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6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张立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现金管理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订 〈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关联董事易扬波回避表决。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易扬波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易扬波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易扬波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3-008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公证天业创立于1982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9月18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6)截至 2022年12月31日,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4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21人。

  (7)公证天业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2,825.1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6,599.0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369.97万元。2022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63家,审计收费总额6,350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孟银

  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威孚高科(000581)、华光环能(600475)、联测科技(688113),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霞

  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芯朋微审计报告,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德明

  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贝肯能源(002828)、威孚高科(000581)、红豆股份(600400)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拟聘任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所处行业、业务和资产规模、审计机构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投入工作量及收费标准等因素综合考虑,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进行适当调整。

  三、拟续聘/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经审议,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公证天业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认为其在执行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现公司拟续聘公证天业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证天业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并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公证天业与公司之间不具有关联关系,亦不具备其他利害关系,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证天业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从业资格,具备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尽职、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关于公司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2023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为2023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为2023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1、《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3-011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9.5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额度及期限

  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9.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额度内,公司可以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五)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 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整体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

  2、财务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财务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审批程序

  2023年3月16日,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水平等目的,同意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9.5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9.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整体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3-012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朋微”)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第二次股份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113,098,500股增加至113,158,5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113,098,500元增加至113,158,500元。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113,158,500股增加至113,319,36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113,158,500元增加至113,319,360元。

  二、 公司章程修正案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结合增加注册资本的基本情况,公司拟对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章程修正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上述修订内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公司章程修正案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3-013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2023年度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为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不超过2.5亿元的担保额度。

  ●被担保人:全资子公司苏州博创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无锡安趋电子有限公司及深圳芯朋电子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等,具体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苏州博创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无锡安趋电子有限公司、深圳芯朋电子有限公司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预计担保额度分配如下:

  ■

  上述担保额度可以在公司全资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内部调剂。如在本次额度预计的授权期间内发生新设立或收购各级全资子公司的,对该等公司提供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范围内调剂使用预计额度。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苏州博创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

  苏州博创成立于2008年3月14日,注册地址为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新平街388号22幢11层01&02&03&12单元,注册资金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易扬波,经营范围:研发、销售:半导体集成电路及半导体分立器件、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销售:仪器仪表、普通机械、电器机械、五金交电;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从事上述商品和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股权结构:苏州博创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苏州博创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注:以上数据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无锡安趋电子有限公司

  无锡安趋成立于2017年8月8日,注册地址为无锡市新吴区长江路16号芯朋大厦10楼,注册资金5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立新,经营范围:集成电路、半导体分立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销售;仪器仪表、普通机械及设备、电器机械、五金产品的销售;技术服务;自营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股权结构:无锡安趋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无锡安趋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注:以上数据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深圳芯朋电子有限公司

  深圳芯朋成立于2012年3月12日,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同发南路天珑移动总部大厦1008,注册资金100万元,法定代表人薛伟明,经营范围:机电产品的设计、开发与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

  股权结构:深圳芯朋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深圳芯朋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注:以上数据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融资是为满足其生产经营流动资金需要,上述担保事项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预计担保。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缓解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有助于全资子公司的持续发展。

  五、审议情况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正常商业行为,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是为满足经营发展和扩大业务规模的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该议案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该事项是为满足经营发展和扩大业务规模的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的总额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000万元,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2.33%和2.72%。除此之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     微公告编号:2023-014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800.00万元人民币。本议案关联董事易扬波回避表决,已由其他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2023年将要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常商业行为,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公平合理,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董事会审议公司2023年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并通过了该议案。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金额和类别

  本次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8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前次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公司参股普敏半导体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持有10%股权,委派一名董事。

  3、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销售原材料。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主要由交易双方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对关联交易价格作出相应调整。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将与上述关联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期内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上述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3-015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朋微”或“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大功率电源管理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工业级驱动芯片的模块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承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 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16号)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2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28.3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798,060,000.00元,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保荐费价税合计人民币64,137,657.20元后的金额人民币733,922,342.80元,由华林证券于2020年7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另扣除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1,431,267.08元,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2,491,075.72元,由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W[2020]B069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华林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7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2022年5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由国泰君安负责相关发行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华林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国泰君安承接。

  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更换,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已分别与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披露的《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号:2022-047)。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1.2020年8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截止2022年6月30日共发生票据等额置换4,096.31万元。

  2. 2020年10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 4,68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3.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公司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基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0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截止2022年6月30日共发生募投项目人员费用置换1,722.85万元。

  4.2022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采用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5.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无锡市新吴区长江路16号芯朋大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6.2022年8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大功率电源管理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工业级驱动芯片的模块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2023年2月28日,上述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

  注:利息及理财收入净额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实际节余募集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四、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功率电源管理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工业级驱动芯片的模块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该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153.5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结项募投项目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公司将按要求进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是基于该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而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3-016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17日和2022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并于2022年8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修订。

  根据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均为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

  公司已于2022年9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38号),批复的有效期为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目前,本次发行工作尚未结束。

  鉴于前述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为保持本次发行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注册批复规定的12个月有效期截止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注册批复规定的12个月有效期截止日。除此之外,公司本次发行的原发行方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的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已就《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7日

  证券简称:芯朋微                                   证券代码:688508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摘要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三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1、本持股计划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持股计划的具体实施方案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1、《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持股计划”)系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芯朋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审议。

  2、本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影响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参加本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40人,其中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7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本持股计划受让价格为39.00元/股,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5、本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规模不超过50.00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4%。

  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6、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30%、30%、4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本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择机出售相应的标的股票,并将本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出售所得现金资产及本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中的其他现金资产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7、本持股计划持有人将放弃因参与本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

  8、存续期内,本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持股计划成立管理委员会,代表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除表决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并对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9、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持股计划,本持股计划涉及相关董事、股东的,相关董事、股东及其关联方应当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就本持股计划发表明确意见。本持股计划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10、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11、本持股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第一章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

  注:本计划草案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章   持股计划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一、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计划草案。

  公司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于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2、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持股计划。

  3、风险自担原则

  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三章   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参加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了本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名单。所有参加对象均需在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任职,领取报酬并签订劳动合同或受公司聘任。

  二、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

  本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认同公司企业文化,符合岗位要求的能力标准,在本岗位业绩突出,为公司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经董事会认同的在公司任职的以下人员:

  1、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骨干员工。

  以上符合条件的员工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持股计划。

  三、本持股计划的持有人范围

  参加本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40人,最终参加人员以及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员工变动情况、考核情况,对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和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四、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

  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持股计划以及持有人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规定出具法律意见。

  第四章   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购买价格和规模

  一、资金来源

  本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二、股票来源

  本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芯朋微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完成回购事项,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697,3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回购最高价格70.0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58.49元/股,回购均价64.76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0,991.47万元(不含交易佣金手续费等交易费用)。

  三、购买股票价格和定价依据

  本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股份,本持股计划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购买回购股份的价格为39.00元/股,购买价格不低于本持股计划公告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76.62元/股的50.90%且不低于回购交易均价64.76元/股的60.22%。

  本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本持股计划受让价格及定价方法,是以促进公司发展、维护股东权益为根本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认可,本着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而定。公司属于人才技术导向型企业,充分保障激励的有效性是稳定核心人才的重要途径。本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属于具备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需要有长期的激励政策配合,参与对象未来的收益取决于公司未来业绩发展和二级市场股价。因此,本持股计划的定价综合考虑了激励有效性和公司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等因素,并合理确定了参与对象范围和授予权益数量,遵循了激励约束对等原则,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负面影响,体现了公司实际激励需求,具有合理性。

  综上,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公司决定将本持股计划的受让价格确定为39.00元/股。本持股计划的实施将更加稳定核心团队,实现员工利益与股东利益的深度绑定。

  四、标的股票规模

  本持股计划通过法律法规认可的方式取得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股份,规模不超过50.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4%。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期间,公司若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该标的股票的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参加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第五章   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分配情况

  参加本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合计持有股数为14.50万股,占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29.00%;骨干员工合计持有股数为35.50万股,占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71.00%,具体如下:

  ■

  注:1、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数以参加对象与公司签署的《持股计划份额受让协议书》所列示的份数为准。

  2、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本持股计划持有人按照认购份额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本持股计划的缴款时间由公司统一通知安排,持有人最终人数、名单以及认购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以员工实际缴纳情况确定。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其拟认购份额可以由其他符合条件的参与对象申报认购,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对参加对象名单及其认购份额进行调整,调整后,单个员工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第六章   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考核设置

  一、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公司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4、公司应当在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即将到期的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二、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1、本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30%、30%、40%,具体如下:

  第一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30%。

  第二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24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30%。

  第三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36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40%。

  本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2、本持股计划的交易限制

  本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时间。

  本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三、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

  本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包括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具体考核指标如下: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持股计划公司层面的解锁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值,确定各年度公司层面解锁比例。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值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某一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所有持有人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锁的股票份额均不得解锁。因公司层面未满足上述考核目标导致未解锁的持股计划权益和份额,管理委员会有权予以收回,并于锁定期满后择机出售该部分标的股票,公司以出售该部分股票所获资金与持有人原始出资额加上利息(以年利率3.5%单日计息,按实际持有日计算)之和的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的资金归属于公司。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本持股计划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依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持有人最终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数量具体如下:

  公司代码:688508                                                  公司简称:芯朋微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16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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