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为2,238,6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709%,限售期为自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全部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4月10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46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263,334股,并于2022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209,053,334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64,538,03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4,515,298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487名,均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参与网下配售并中签的配售对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前述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富创精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2,238,6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09%,将于2023年4月10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各配售对象承诺其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均严格遵守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时作出的承诺。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2,238,6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09%,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4月10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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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2)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形,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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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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