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董事吕钢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106,73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422%)的股东、董事吕钢先生计划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6,68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06%)。
公司于近日收到吕钢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吕钢先生拟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吕钢
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6,73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42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含该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预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26,684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06%(若减持期间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吕钢先生作为公司董事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钢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并履行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吕钢先生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3、吕钢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在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吕钢先生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吕钢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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