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且该议案经公司2022年5月6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近日,公司收到容诚事务所送达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告知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人员变更的基本情况
容诚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曹创先生、赖晓楠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谭代明先生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现因容诚事务所内部项目工作安排调整,谭代明先生不再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容诚事务所指派鲍灵姬女士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完成相关工作;同时增加一名签字注册会计师林盛源先生共同完成相关审计服务工作。本次变更后,为公司提供2022年审计服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曹创先生、赖晓楠先生和林盛源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鲍灵姬女士。
二、本次变更的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林盛源先生,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明微电子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鲍灵姬女士,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三、本次新任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的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林盛源先生及质量控制复核人鲍灵姬女士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四、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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