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3月23日下午14时
2、召开地点: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7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赵余夫
6、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8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450,604,1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0.8711% 。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1,415,9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284%。
3、合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5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452,020,1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0.9996%。
4、其中,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共计1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415,9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284%。
5、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出席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1,894,214股,反对125,929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522,260股,反对125,929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8.1058%。
2、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会议以逐项表决投票的方式通过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同意451,873,314股,反对146,829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501,360股,反对146,829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7.7914%。
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同意451,873,314股,反对146,829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501,360股,反对146,829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7.7914%。
2.03、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同意451,873,314股,反对146,829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501,360股,反对146,829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7.7914%。
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同意451,873,314股,反对146,829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501,360股,反对146,829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7.7914%。
2.05、发行数量
同意451,873,314股,反对146,829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501,360股,反对146,829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7.7914%。
2.06、限售期
同意451,873,314股,反对146,829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501,360股,反对146,829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7.7914%。
2.0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同意451,873,314股,反对146,829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501,360股,反对146,829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7.7914%。
2.08、上市地点
同意451,873,314股,反对146,829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501,360股,反对146,829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7.7914%。
2.0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同意451,873,314股,反对146,829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501,360股,反对146,829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7.7914%。
2.10、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同意451,873,314股,反对146,829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501,360股,反对146,829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7.7914%。
3、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1,873,314股,反对146,829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501,360股,反对146,829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7.7914%。
4、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1,873,314股,反对146,829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501,360股,反对146,829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7.7914%。
5、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1,873,314股,反对146,829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501,360股,反对146,829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7.7914%。
6、通过《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1,873,314股,反对146,829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501,360股,反对146,829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7.7914%。
7、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1,873,314股,反对146,829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501,360股,反对146,829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7.7914%。
8、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1,873,314股,反对146,829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501,360股,反对146,829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7.7914%。
9、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1,873,314股,反对146,829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501,360股,反对146,829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7.7914%。
10、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0,783,968股,反对1,236,175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6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412,014股,反对1,236,175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81.4058%。
11、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0,783,968股,反对1,236,175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6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412,014股,反对1,236,175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81.4058%。
12、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0,783,968股,反对1,236,175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6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412,014股,反对1,236,175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81.4058%。
13、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0,783,968股,反对1,236,175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6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412,014股,反对1,236,175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81.4058%。
14、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0,783,968股,反对1,236,175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6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412,014股,反对1,236,175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81.405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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