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北京金信卓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金信卓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信卓华”)《第六期减持计划告知函》,金信卓华拟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窗口期除外),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430.47 万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860.95万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11月24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
2023年3月14日,公司收到金信卓华发来的《减持进展告知函》,截至2023年3月14日,金信卓华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经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金信卓华实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份来源:金信卓华认购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
截至2023年3月14日,金信卓华本次减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金信卓华尚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金信卓华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信卓华的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关注和督促金信卓华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金信卓华《减持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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