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2023年03月18日 02:05 证券时报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一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一一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一一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

  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二)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

  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23-013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3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产收益,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宜。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预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发生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未占用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投资范围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不包括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

  5、投资期限:

  期限一般在一年以内。

  6、授权有效期

  公司理财额度的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7、投资理财的要求

  公司在对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公司现金流的状况,及时进行理财产品的购买或赎回,投资理财以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为前提条件。

  8、与受托方之间的关系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9、实施方式

  投资理财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具体操作。

  二、投资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投资理财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且投资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一般高于活期存款及同期定期存款利率,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虽不参与风险投资,但投资的理财产品可能存在政策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终止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信息传递风险等理财产品常见风险。

  2、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持续完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坚持稳健投资理念,在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适度开展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做好低风险投资理财的配置,在降低风险的前提下获取投资收益。

  (2)公司财务部等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且不涉及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23-017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03月1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天津保税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安排,公司拟继续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保税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综合授信额度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流动资金贷款等,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授权总裁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23-015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

  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3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2,802.47万元,实收股本24,584.98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亏损主要原因

  公司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58,072.4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7.0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605.8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0.71%。但由于历史年度亏损,致使公司2022年度未弥补亏损金额仍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三、应对措施

  (1)聚焦主业,积极开拓市场,以变化应对变化,推动全面“以客户为中心”的业务变革,深挖客户需求,拓展市场空间。

  (2)持续加强成本管控,提质增效,强化竞争力,加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3)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降低运营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的能力,保证产品质量,全力提高客户服务水平。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23-016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3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李志东先生、杨丽芳女士、陈长生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独立董事津贴调整情况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及规范化运作要求的持续提高,为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的科学决策支持和监督作用,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拟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调整至每位独立董事每年税前10万元。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参考了所处地域、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有利于调动独立董事工作积极性,且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此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事项。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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