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资料,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2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一、新开立的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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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述账户仅用于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用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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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与上述签约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均为结构性存款类产品,是对专属增值服务的约定,当满足一定条件时,收益可高于同期活期存款利率。
三、风险及风险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产品属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存款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只能购买大型银行的投资产品,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公司财务部和内部审计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人员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最大可能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提升公司整体业绩,以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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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上述现金管理获得收益总额为人民币1,823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22,500万元(含本次),未超过董事会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人民币22,500万元。
六、备查文件
1.相关现金管理产品协议或交易凭证。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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