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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 赵李南 每经编辑 文多
2月13日,永安林业(维权)(SZ000663,股价9.24元,市值31亿元)发布公告称,收到福建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公司及相关人员的《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永安林业违反了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定,福建证监局对永安林业及吴景贤、朱成庆、叶豪、杨延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投资款挂错会计科目
永安林业被福建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原因之一,与其投资款挂错会计科目有关。
2016年底,永安林业发布公告称,出于集中合伙人的资金实力和资源、利用管理团队的专业能力和投资经验等原因,决定入伙北京天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广投资)。
值得注意的是,天广投资的另外一位投资人为北京丰汇伟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的董事长也是永安林业彼时的董事长吴景贤。因此,永安林业对天广投资的入伙构成了关联交易。
据福建证监局调查,2018年10月永安林业向天广投资支付投资款项2000万元,后因估值问题投资终止,相关款项应于2019年10月31日前退回永安林业,截至目前该投资款仍未退还。
但在此期间,永安林业在2019年至2020年年报中仍将上述应退回投资款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列报而未调整至应收款项科目,也未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直至2022年4月,永安林业才公告称,其对天广投资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了减值准备约1801万元。
福建证监局认为,永安林业未对天广投资2018年至2020年财务报告或审计报告中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科目账面价值长期未变化的异常现象进行分析跟踪,也未及时对相关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进行核验。
同时,永安林业也未根据自身会计政策调整被投资单位天广投资“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及相关减值损失,再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
福建证监局认为,上述情形不符合会计准则,同时也违反了相关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并表示“永安林业时任董事长吴景贤对上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未及时披露转让信息
此次永安林业收到警示函,另外一个因素与其转让全资子公司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家具)100%股权有关。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此前永安林业及相关人员就曾因森源家具财务造假而被福建证监局采取过责令改正及责令公开说明等监管措施。
2015年,永安林业并购福建森源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了家具制造领域,这家公司后来更名为森源家具。
据此前福建证监局的调查,森源家具是永安林业财务造假的“主角”。据永安林业披露,其并购森源家具的增值率为495.16%。为了并购森源家具,永安林业总计付出了近13亿元的对价。
2018年度,也即业绩承诺期结束后的第一个会计年度,森源家具业绩大变脸,亏损达3.06亿元,而永安林业也因此计提了9.24亿元的商誉减值,使得上市公司的归母净利润亏损达13.3亿元。
2019年5月,福建证监局开始对永安林业进行现场检查。据之后的调查结论,2016年至2017年,森源家具通过多个项目虚增收入和虚增利润。此外,福建省证监局还指出森源家具有1.5亿元的担保未对外披露、未能提供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依据的违规行为。
鉴于上述情况,2020年5月,福建证监局对永安林业及相关人员采取了责令改正及责令公开说明措施。
然而,森源家具给永安林业带来的影响并未结束。2020年10月,永安林业挂牌转让森源家具。
2021年12月和2022年3月,永安林业转让森源家具股权的两笔尾款(5984.65万元、4500万元)先后未能按期收回。而永安林业对该事项未及时披露,直至2022年4月28日才对外披露相关进展。
福建证监局认为永安林业违反了相关信披规定,永安林业时任董事长朱成庆,时任董事、总经理叶豪,时任董事会秘书杨延冬对上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此外,福建证监局称,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责任编辑:吕成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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