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资规美兰〔2023〕74号
海口美兰机场三期项目拟用地坐落位于灵山镇,共有三个地块,分别为地块一面积25058.77平方米,宗地四至为:东至国营府城林木良种试验场2004012916、南至海口市灵山镇多孚村民小组集体土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地块二面积14310.65平方米,宗地四至为:东至云龙镇坡伊内村民小组集体土地、南至云龙镇坡伊外村民小组集体土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地块三面积63079.97平方米,宗地四至为:东至云龙镇坡伊外村民小组集体土地、南至灵山镇晋文村委会集体土地、西至空地、北至灵山镇桃莲村民小组集体土地;现通告确认为国有土地。凡对该宗地存异议者,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权源证明文件向我局美兰分局主张权益,逾期我局将按无主地处置,纳入政府储备地入库。
特此通告。
联系人:吴勇,电话:65725618。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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