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3-020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公司股东的权益变动属于因司法拍卖导致的被动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维通信”或“公司” )原控股股东瑞丽市瑞丽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丽湾” )被司法拍卖的13,874,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已完成过户登记。
3、本次拍卖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杜方持有69,375,000股公司股份,持股比例为20.00%,杜方被动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瑞丽湾不再是公司控股股东,单川、吴琼不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暨被动减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公司原控股股东瑞丽湾因破产清算一案,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陆续被司法拍卖。瑞丽湾本次持有的1,387.40万股公司股份已在淘宝网-阿里司法拍卖破产频道被司法拍卖。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查询,本次瑞丽湾被司法拍卖的1,387.40万股公司股份已完成股票过户登记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情况
瑞丽湾持有的公司13,87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0%)股份由其管理人于2022年12月19日10时至2022年12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司法拍卖破产频道公开拍卖,本次司法拍卖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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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02 月 07 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并向瑞丽湾管理人问询,前述被司法拍卖的股份已于2023年02月06日完成过户登记。瑞丽湾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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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控制权变更情况
本次拍卖完成后,瑞丽湾持有公司67,351,000股股份,持股比例变为19.42%,杜方持有公司69,375,000股,持股比例为20.00%,杜方被动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同时,根据瑞丽湾管理人公布的拍卖公告,瑞丽湾持有的公司股份将继续被司法拍卖,瑞丽湾在公司的持股比例将持续降低,且本次拍卖完成后公司其他股东持股比例均不超过5.00%,较为分散;此外,杜方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裁,公司其他现有非独立董事均由杜方向董事会推荐,杜方能够对公司董事会决议以及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本次拍卖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单川、吴琼变更为杜方。
三、其他说明和风险提示
1、本次瑞丽湾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且公司的“三会”运行正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瑞丽湾、杜方应依据披露准则编制完成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本公告日,瑞丽湾披露了《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瑞丽湾》。杜方披露了《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杜方》。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瑞丽湾所持有的67,351,000股公司股份已分批次于2023年01月10日15时至2023年01月15日15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司法 拍卖破产频道(susong.taobao.com) 进行公开拍卖,均已流拍。详见公司于2023年01月12日、2023年01月13日、2023年01月14日、2023年01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公司将持续关注瑞丽湾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督促、配合相关股东履行相关报告和公告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3、《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瑞丽湾》。
4、《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杜方》。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2月08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3-019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基本情况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获悉,原控股股东瑞丽市瑞丽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丽湾”)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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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原控股股东瑞丽湾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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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1.公司原控股股东瑞丽湾因破产清算,瑞丽湾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81,225,000股被司法拍卖,其中13,874,000 股股份已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被成功拍卖,该部分股份已于 2023 年 02 月 06 日完成过户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02 月 08 日披露的《关于原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剩余持有的67,351,000股股份已流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 01 月 12 日、2023 年 01 月 13 日、2023 年 01月 14 日、2023 年 01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2.截至本公告日,瑞丽湾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管理层稳定,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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