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拓生物”)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近日,公司收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送达的《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告知如下:
一、 本次变更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谢贤庆为项目合伙人、金晓青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于薇薇为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因内部工作调整,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现委派黄平为项目合伙人、谢争珍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彭远卓为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完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鉴证相关工作。
二、本次变更人员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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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变更人员的诚信记录和独立性
(一)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鉴证工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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