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1人(其中独立董事4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
● 有董事对本次董事会第1项议案投反对票。本次董事会审议议案,赞成10票,反对1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董事何俊先生反对理由为:原承诺2个月内选任新总裁,现未兑现,且事先未与董事充分沟通。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3年1月18日送达各位董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延长联席代理总裁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由指定代理人暂代总裁职责的议案》,同意由公司副总裁夏三燕女士、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人夏景华先生为联席代理总裁,暂代总裁职责期限2个月,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正在积极选任新总裁人选,为避免因联席代理总裁期限到期、新任总裁未到任而中断正常流程,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特申请延长联席代理总裁期限2个月,如期间新总裁选任工作提前完成,则联席代理总裁决议废止,由新总裁履行总裁职责。
赞成10票,反对1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董事何俊先生反对的理由为:原承诺2个月内选任新总裁,现未兑现,且事先未与董事充分沟通。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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