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1月18日,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的通知》(医保发〔2023〕5号)(以下简称“《国家医保目录(2022年)》”),根据《国家医保目录(2022年)》中成药部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控股子公司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梧州制药”)主要产品注射用血栓通(冻干)、血栓通注射液已取消对药品适应症限制条件,医保报销范围恢复至药品说明书范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血栓通医保限制调整情况
(一)血栓通医保限制调整情况
在《国家医保目录(2022年)》中,注射用血栓通(冻干)、血栓通注射液的备注有所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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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血栓通销售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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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莱美药业自2020年6月纳入中恒集团合并范围;2022年1-9月,注射用血栓通(冻干)、血栓通注射液销售收入数据未经审计。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于2019年8月20日发布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医保发〔2019〕46号),公司产品注射用血栓通(冻干)、血栓通注射液自2020年1月1日起被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中风偏瘫或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的患者医保报销。
根据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于2023年1月18日发布的《国家医保目录(2022年)》,公司主要产品注射用血栓通(冻干)、血栓通注射液仍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保报销,但已取消对“中风偏瘫或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的患者”的医保报销限制,报销范围恢复至药品说明书范围(即:瘀血阻络、中风偏瘫、胸痹心痛及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症)。
三、风险提示
《国家医保目录(2022年)》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正式执行,具体执行要求以国家医保局等政府部门发布信息为准。本次解除部分限制预计未来对注射用血栓通(冻干)销售起到积极的作用,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具有积极影响,但药品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市场环境变化等多重因素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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