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3年01月19日 05:54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88087    证券简称:英科再生   公告编号:2023-001

  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累计减持比例超过1%暨合计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前,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淄博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创投”)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8,640,006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4177%。其中,深创投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6,720,0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15%;淄博创投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920,0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262%。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淄博创投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6,731,2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中,深创投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240,0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8922%;淄博创投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491,2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077%。

  ●本次权益变动为合计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淄博创投发来的《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

  注:1、“信息义务披露人”为信息义务披露人一、二总称。

  2、信息义务披露人一、二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累计减持比例超过1%暨合计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不触及要约收购。

  (二)本次权益变动为合计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有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9日

  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英科再生

  股票代码:688087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三道1066号深创投广场5201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三道1066号深创投广场5201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淄博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淄博高新区政通路135号

  通讯地址:淄博高新区政通路135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3年1月1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本报告书中,如果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的基本信息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1、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的基本信息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

  3、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未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各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截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淄博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为烟台红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烟台红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由深创投红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100%控股,深创投红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由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穿透后实际控股股东为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经营发展需要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二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二,在未来 12 个月内计划减持英科再生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深创投持有上市公司股份6,720,0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15%;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淄博创投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920,0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262%。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8,640,0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177%。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3年1月16日—2023年1月1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908,7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78%。其中,深创投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1,4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93%;淄博创投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428,7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85%。具体情况如下:

  ■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涉及的权利限制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英科再生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转让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关系说明;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齐鲁化学工业园清田路

  电话:0533-6097778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淄博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注: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淄博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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