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01月18日 05:55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23-003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月17日在建研院旺山总部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董事长吴小翔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投资完成,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所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详见公司公告(2023-005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公告(2023-006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 1月 18日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23-006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2月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2月2日13点 30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北官渡路82号,建研院旺山总部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2月2日

  至2023年2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公告(2023-00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0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2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2.登记地点:苏州市北官渡路82号建研院旺山总部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电话:0512-68286356;邮箱:zqb@szjkjt.com

  4.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待会会议的,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由法人单位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代理人的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者电子邮件(以2023年2月1日16点30分之前收到准)进行登记并注明联系人以及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2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23-004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监事会主席陈健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能够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将此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详见公司公告(2023-005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23-005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1月17日,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研院”)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为“综合性检测机构建设项目”、“绿色建筑技术研究与工程服务建设项目”、“企业营销网络与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创新建筑技术工程研发中心项目”等项目进行结项,本次结项完成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8月11日下发的《关于核准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87号),公司于2017年8月公开发行新股2,200万股,发行价格为13.5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98,320,000.00元。所募集资金款由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承销保荐费26,415,094.34元后于2017年8月30日分别汇入公司在托管银行开立的监管账户。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298,32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38,396,226.3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59,923,773.6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17]B12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平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涉及到由全资子公司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苏州市姑苏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承建的募集项目,分别与相关银行另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监管协议执行。

  (三)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

  注:其中“年加工1000万平方米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等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已于前期使用完毕并注销相关银行账户。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募投项目为“综合性检测机构建设项目”、“绿色建筑技术研究与工程服务建设项目”、“企业营销网络与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创新建筑技术工程研发中心项目”等项目,上述项目皆已达到项目预定要求,达到预定运行条件,可以结项。本次结项完成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部完成。

  截至 2023 年 1 月17 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募集资金节余金额④=①-②+③,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募集资金预计结余金额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2、由于公司募投项目从规划到实施完成的时间跨度较长,在行业发展、人才招聘等方面和项目规划时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近几年公司的市场以及研发创新工作与服务集合更加紧密,由各子公司按业务发展实际情况负责具体的工作,人力资源、软硬件等方面支出也主要由各子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相应的在母公司层面针对绿色建筑技术研究与工程服务建设项目、企业营销网络与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创新建筑技术工程研发中心项目减少了部分人力资源投入和软硬件投入。

  3、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四、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投资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4,659.80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净收益,具体金额以股东大会通过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结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董事会的召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況,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別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能够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将此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认为:

  建研院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研院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建研院本次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 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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